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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十八):那麽在那些一个接着一个的故事里会有我吗?(2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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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间,在快满十八岁的年纪,我好像不认识我自己。

我一直以为我是一个很理x的人,因为我的数理成绩很好。但是,我怎麽都做出一些连我自己都无法理解的事情?

突然间,我不ai说话了。

嘿!你会花一点时间坐下来,听我说话吗?

嘿!你在做什麽呀!跟我说。

嘿!难过吗?哭出来,我不会笑你。

嘿!可以不要说话吗?就这样坐在我的旁边,静静的。

嘿!石头,一颗在马路上拳头大小般的灰se石头碰巧挡住我的去路,我毫不犹豫的举起脚,用力地踢一下,它咕噜地翻滚到旁边的路灯下,砰的一声撞上,撞出一个不规则的伤痕。

嘿!石头,谁叫你是石头,因为你是石头,所以你就应该被踢来踢去。

嘿!石头,谁叫你是石头,石头本来就应该ygbanban,会撞出痕迹是你的问题。

嘿!石头,你的出现只是「挡路」,滚开!

谁叫你是石头。

星期天的下午,我到学校的c场跑步,然後拿着我的篮球,对着篮框,胡乱投一通。喘着气,让我的脑缺氧,也许这样就不会胡思乱想。我还是会坐在c场旁的榕树下,发个呆,只是不会再有人坐在我的旁边,剩我一个人。然後我会走去学校旁边的便利商店买饮料解渴。当我站在门口舒爽地喝可乐时,居然碰巧让我遇见一个多学期没见到面的蓝廷贤。

「蓝教头!」我叫住他。他骑脚踏车经过我的面前,而且还背着一把吉他。他好像被我突然的叫声给吓到,停下来,惶恐地四处张望。我小跑步到他的旁边,手里还拿着可乐和篮球。「欸,这里啦!」

他看到我之後,笑出来。「我就知道是你,就只有你会叫我蓝教头。」他低声地又说:「可以不要再叫我蓝教头吗,叫这麽大声你不害臊?」

「你背的是吉他吗?」我指一指他背上的黑se袋子。

「对啊!」他说。

「你参加吉他社?」

「嗯。」

「排球社呢?混得好不好?有人跟你一队吗?」

他没有说话,笑得很傻。

我拍拍他的手臂,然後说:「不过你背这样超帅,好像文青喔!一整个气质都不一样。」我说:「借我背看看!」

然後我接过他的吉他,背在身上,煞有其事地左右装模作样一下,突然我也觉得自己像是个文青。

「你背吉他要去哪里啊?」我问。

「我要去朋友家练习吉他,你要一起来吗?」

「真的!那你等我一下,我去牵车!」我赶快把手上的可乐喝掉,拿着我的篮球,跑去学校c场外牵我的脚踏车。「吉他再借我背一下喔!」我要求他。

然後我们就一起骑脚车去他的朋友家。他的朋友是一个原住民,我们管他叫做「的啦」,叫着叫着就叫做「德拉」,德拉有四个哥哥,上面最大的三个哥哥全部都到外地工作,家里只剩下四哥和他。他的四哥是一个乐团的吉他手,我们都叫他「拉哥」,他就敎我们几个小毛头玩吉他。真的是「玩」吉他,他完全没有敎我乐理,就只敎我按几个和弦,然後就叫我弹。

虽然我记不起德拉和拉哥到底叫什麽名字,但是现在我脑海里对他们的长相依旧鲜明。我第一次看到拉哥弹吉他时,他没有像一般电视上的摇滚客一样鬼吼鬼叫。反而他闭起眼睛,眉头深锁,额头冒着汗珠,腋下夹着音箱,左手疯狂的按着各种和弦,右手手指快速拨弄弦线,嘴里念念有词,哼着一个我听不懂的音调。在我震摄於他的疯狂行径中,突然他抬起头对我大喊一声:「rock!」。吓我一大跳。

可以认识他们是一件很有趣的事,让我见识到原住民非常独特的freestyle的价值观。我想,那时和他们相处,对我幼小又无知的心灵多少产生一些影响。当拉哥将吉他塞进我的手里时,我惊慌得不知如何下手。「我不会啊!」我说。

但是拉哥和德拉非常不以为意。「奇怪?就弹下去而已呀!有什麽好不会的啦!」很显然,他们认为弹吉他b解数学题目还简单。「想弹什麽就弹什麽!」拉哥这样对我说。

「我想弹一首歌。」我说。

「很好,弹啊,弹就对了!」他说。

我刷一下吉他。然後迟疑一下。「是这样吗?」我问。

「多刷几个和弦!」他说。

然後我又刷了几个和弦,连成一首很不协调的音域。

「很好,继续!」他说。

「你可以敎我弹一首别人听得懂的歌吗?像是五月天的拥抱。」

「别急,弹久你就会了。」

「真的?要多久?」

「看你的天份。」拉哥非常帅气地对我抛下这一句话,然後继续玩他的电吉他。

我、蓝教头、德拉、拉哥,我们就在拉哥的房间里,拿着吉他,各自弹着「属於」自己的音乐,乱弹一通,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我们常会被一些根深蒂固的观念所束缚住,联考成绩要考到第一志愿才算有出息;要有一份好的工作赚很多钱才算成功;公式要记熟,只要套用公式就能解出答案;乾乾净净口齿清晰的就是好学生,在沙堆里打滚玩耍的就是野孩子。分数可以代表你的成就,甚至连「品行」这项也可以用分数表示。道德感、智力、创作力甚至到所有你想得到事,全部都可以用分数衡量,都可以「b较」,全部都到达满级分才是一个健全的人。

「去taade狗p!」拉哥问我:「你知道蓝调吗?」

我摇摇头。他说:「最早的蓝调没有任何伴奏,没有不拘束,就只有哼一哼而已。」

「吹口哨也算吗?」我随意的吹起口哨。

「算!」拉哥突然异常激动。「就是这样的啦!」他说:「很久以前住在美国的黑人,他们都是奴隶,被nve待,很可怜。他们为了抒发心中的寂寞,和对故乡思念,就很随意地哼唱过去非洲传统的旋律。」

「喔!我记下来了。」我像背历史考题一样记下来。

「记这个作什麽的啦!」

「你要记的是蓝调的jg神!」他说:「弹吉他不是为了弹一首歌而弹,是为了感情。」然後他非常激愤、用拳头很用力的捶一捶自己的x口。

「感情的啦!」德拉和蓝教头也一起附和。

「所以……我不用学一些乐理吗?我连谱都不会看,这样不就是乱弹?」我说:「我还是觉得应该学几首别人听得懂的歌才对。」

「你怎麽都讲不听的啦!你管别人听不听得懂。」然後他又补一句让我发笑的话:「那不是乱弹,是创作的啦!」

这就是摇滚──我从拉哥那里学到的。

後来拉哥给我一把吉他,有一阵子我常背着吉他四处乱逛。我只学到乱刷和弦,和背着吉他装模作样,假装自己是个文青。後来吉他在一次的大地震中,被我书柜上掉下来的教科书砸出了一个大洞,然後被我妈丢掉了。

有一天,拉哥带我去他练团的地方,蓝教头和德拉去过很多次,所以没跟我一起去。那里有拉哥的朋友,男的nv的都有,全部都是原住民,当然少不了啤酒、香菸、和音乐。他们的主唱是一个nv生,长得很像张惠妹,我记得她的名字叫蕾蕾,还有一个胖胖的nv生,她负责幕後,没有上台表演。

「这个小男生是我弟的同学,他对音乐很有兴趣,我就带他们来看看。」拉哥对他的团员说。

「弟弟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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