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狼 为患 第68节(2 / 2)
,看见狼在舔舐自己。
它似乎跑出去了很远,原本整洁的毛发变得杂乱,携带回很多别的东西——粘在它毛发上的苍耳,还有将他爪子染成紫色的野果。
曲砚问它:“你是燕灼吗?”
没有任何回答。
他又问:“你还会离开吗?”
狼在他的身上蹭了蹭。
曲砚轻笑了一下,苍白的脸上有了鲜活的光彩,眨眼时却掉下一滴泪。
那滴泪顺着他的脸颊滑落,啪的一下掉到狼的脸上,它用舌头卷进嘴里,尝到了咸味。
泪也是凉的。
狼企图用自己来温暖曲砚,但成效微乎其微。
这样脆弱的人类该如何活下去呢,狼想,它似乎应该保护他。
被一个小插曲耽误的路程再度继续,接下来很顺利。
没有人类加以干预的野外充满自然的野生气息,狼放飞自我后觉醒肉食动物的天性,在一个中午从草丛里捉到一只灰兔子。
它一击毙命,兔子的头被扭断,倒是没流多少血。
没有人类干预的野生动物也长势喜人,这只灰兔子膘肥体胖,在狼甩过来时,曲砚差点没有接住。
怎么吃是个难题,曲砚没什么兴趣,但狼好像真的需要换换口味了。
让狼生吃?曲砚想了想那个血腥的画面,觉得不行。
那就只能他来了,给兔子剥皮他做的还算利索,但处理内脏什么的他就不行了,不过半个小时,他身上就多了很多溅出来的鲜血。
狼趴在地上,一边甩着尾巴打蚊子,一边看着手忙脚乱的曲砚。
它又一次觉得人类笨了,这样笨的人类,离了它果然是活不下去的。
曲砚磕磕绊绊地处理好兔子,然后学着以前在电视里看到的那样,找了一根棍子把兔子串起来,然后生火来烤。
这一项上没什么难题,区别也就是糊与不糊,但撒上调味品后,糊了也还可以接受。
曲砚自己留了一小块兔子腿,剩下的都被狼给吃光了。
兔子的味道很好,狼决定以后再多抓几只。
可惜路程已接近尾声,狼的一身武艺暂时要没地方伸展了。
距离离开这座城市快要三年,没有维修过的道路破败异常,昔日繁华的商城变得十分荒凉,曲砚向狼寻求建议:“你想先回学校看看还是直接回公寓?”
狼对此兴致缺缺,他更喜欢在野草地里抓兔子,而且它也听不懂曲砚的话,躺在后座位上连身也没翻一下。
“那就先回学校吧。”曲砚说。
明德高中在市中心以南,是市重点高中,曲砚自从腿受伤以后再也没有回去过,教他的老师和同学去医院看过他,几次以后,他就拒绝和他们见面。
凭心而论,这些人基本都出于好心,但当时的他最害怕的就是这种好心,天之骄子一朝零落成泥,从他们目光里无意识流露出的同情,那是比来自腿部的疼痛更加让他痛苦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