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喜欢半悬在巴黎上空 第31节(3 / 3)
就像承受着这座城市沉重的历史负担。
本应该是明媚的夏日,不知为何,整个巴黎笼罩在一片沉默之中,仿佛时间在这一刻停止了呼吸,只留下悲伤和荒凉在空气中弥漫。这座曾经充满浪漫与奢华的城市,如今却陷入了苍凉与颓废,令人唏嘘不已。
出租车广播里说着巴黎市中心发生暴力伤医事件,庄北宁闭上眼睛,想要睡一会儿,可惜距离太近,很快便被司机叫醒,告知她已经到达目的地。
庄北宁艰难地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向家的方向。一袭青色裙子紧紧包裹着她消瘦的身体,头发顺着额头滑落,任由汗水染湿,却没有力气回头收拢。
刚走到楼道里,庄北宁就听到了郑霜霜尖锐的声音。她已经成了这栋楼的常客,连保安也不再驱赶她。保安在郑霜霜处捞不到任何好处,只能换来无数个白眼。
“一只猪,我爸说了,你要照顾我!”她拿父母说事:“我们可是有娃娃亲的。”
朱逸之一个头两个大,他抵着门,不让郑霜霜进去:“你看‘拜拜’两个字,像不像四串烧烤?要不然你随便去哪儿吃点儿,反正别来找我。”
“一只猪,我告诉你,你跑不掉的。我郑重告诉你,我已经沦陷了。”郑霜霜倒是完全不知道何为含蓄。
朱逸之在口才上也完全不输:“你沦陷什么?我长得很像沼泽吗?姑奶奶,我拜托你了,别再打着我女朋友的旗号去给我组织歌迷会了。人类进化的时候,你是躲起来了吗?你没看出来我不喜欢你吗?”
郑霜霜挑了挑眉:“这不重要。”
法语草包
郑霜霜是绝不可能在朱逸之这里认栽的。
她自小就默认朱逸之是自己的所有物,什么时候收回自己对朱逸之的管控权,全凭自己的心意。通过这两三个月的死缠烂打,郑霜霜愈发感觉到以前的小胖子在舞台上是闪闪发光的宝贝,自然不可能放手。
况且,郑霜霜是真的很闲。
从出生起,郑霜霜就是一个胸无大志的人,并且,她打算一直这样胸无大志下去。郑霜霜坚信,只要她不去做投资,好好做败家的富二代,凭借她名下的资产,完全够她胡闹十辈子。
她比谁都更知道自己家有钱,也比谁都更知道自己拥有着什么样的平庸资质。郑霜霜早早地就放弃了“努力”这条路。她喜欢轻轻松松地活着,睡到自然醒,饿了就吃饭。路边摊和米其林都没什么区别,反正她都吃得起。
郑霜霜自认为终日胡闹只是给家里人贫乏的枯燥生活里增添点趣味而已。大哥能干,名校毕业足以支撑家族事业。二哥做医疗科研,给父母赚足面子。既然如此,只能把让父母操心的重担交到了她手中。郑霜霜想,如果不是自己,只怕父母还真不知道养孩子是一件多麻烦的事情。
因此,她来巴黎狙击朱逸之,坦白来说,已经算是在对父母“尽孝”——她会保证自己这次没那么快再次被退学。毕竟,她需要留在巴黎。
“小庄,救我!”朱逸之看到庄北宁,赶忙呼救。他心里充满了悔恨,怎么就这么不小心,想要出门买个法棍就被郑霜霜抓了个正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