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小苍兰(2 / 3)
刘翠兰瞧了一眼那从花瓶里探出头的小白花,“当然是了,高先生说,要定期在这个花瓶里放上几束小苍兰。”她耸了耸肩,说:“我把花放在这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您难道一直没发现吗?”
“啊,我刚刚才发现,可能我之前摔到了脑子,有些事记不清了。”高君珩摸了摸鼻梁,说。
“噢,也是,我以为您不喜欢小苍兰的气味呢。”刘翠兰问道,她倒是挺喜欢这个味道的,还专门拖国外读书的女儿帮她代购小苍兰沐浴露。
“没有,我觉得挺好的,我只是问一问,没有别的想法。”高君珩说,“就让它好好的呆在那儿吧。”
“行。”刘翠兰看了他一眼,不知道为何,刘翠兰总觉得谢初怪怪的,似乎和她印象里的谢初不太一样,但她又说不出哪里不太一样。
噢,对,她忽然想起来,谢初以前不会在她面前直接说高予臻的全名。
可能跌到了脑子的人,性格都会突变吧,她想。
“对了,高予臻呢?”高君珩忽然想到这个。
“高先生三个月前去了国外呀。”刘翠兰说:“好像是他工作接了个什么项目,要长期呆在国外,哎呀,我也不是很懂这些。”
“好吧,谢谢了。”高君珩说。
等刘翠兰又回到了厨房,高君珩才忽然又想起了另一件事。
如果高予臻不在这里,那他为什么又要刘姐定期往花瓶里放小苍兰呢。
这件事太过于微小,很快就被高君珩抛之脑后。
因为现在,高君珩面临了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
——谢初,他,根本没有工作!!!
上辈子的高君珩可是一个卷王,一个天生的打工人,他出身于全国最顶尖的大学,尽管学的是一个被千万人称为“对社会毫无用处”的天坑艺术类专业,但是他依然杀出了一条高薪路。
所以他完全无法忍受谢初是个不工作的闲人!
但很快,他就知道为什么谢初没有工作了。
很快,高君珩在这个陌生的地方住了也下来,当然,高君珩也没闲着,很快他就振作起来,开始找工作。
人总要有个盼头,他想,赚钱就是盼头嘛。
只是……理想很美满,现实很骨感。
“抱歉,你的资历不符合我们的要求……”
“祝你找到适合的工作……”??
偷了几百封简历,但是颗粒无收的高君珩坐在路边,抓着脑袋发狂。
啊啊啊——老天爷,你也没和我说,谢初只有一个高中毕业的学历啊!
为何谢初没有上大学?
高君珩没有纠结过多,并且现在纠结这个也没用,除了增加烦心事以外,对他的处境没有任何改变。
好在他最后还是找到了一份工作,尽管只是一个在咖啡馆的兼职工。
高君珩安慰自己:虽然只是个薪水低廉的兼职,但好歹咖啡馆环境还可以,冬天有暖气,夏天有空调,这不也挺好。
“谢先生,您要出去啦?”
这几天刘翠兰都看着谢初一副精神饱满的样子,早早起床出了门,震惊得脸都要挂不住了。
以前的谢初,一天二十四小时,他能有二十小时躺在床上,剩下的两个小时给了洗漱和吃饭,工作,那更不用想了,那种状态怎么可能工作嘛。
怎么去住院了一个月,他忽然变得那么精神了,刘翠兰都觉得,谢初原本阴沉沉的眼睛,现在比灯泡还亮堂,简直要照瞎了她的眼睛。
“我找了一份工作。”谢初笑着说:“刘姐,到时候发工资了,我请你吃饭。”
“啊,工、工作?”刘翠兰震惊地说:“先生,你竟然想要工作。”
“没错,好了,不和你说了,我赶时间呢。”谢初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时间有些匆忙,“再见。”他和刘翠兰道别后,赶忙离开了。
“哦,好,再见。”
刘翠兰看着他的背影消失,挠了挠头,直到挂在耳朵上的蓝牙耳机发出声音,她才醒了过来。
“工作?”
“对呀,工作。”刘翠兰说:“高先生,你可以不知道,谢先生去医院住了一个月,回来以后简直就是换了一个人,他现在竟然想着要工作了。”
耳机里的声音沉默了一会儿,应该是在思考,“我知道了。”耳机里的声音说,“你先把那些文件寄送到我这边吧,其他的你不用理会。”
有时候高予臻的工作文件会被寄送到这里,刘翠兰便会帮他转寄出去。
“好,高先生。”刘翠兰回答。
谢初真的像变了一个人。
他从一个阴阴沉沉,没有一点年轻人的朝气,昼伏夜出的吸血鬼,变成了作息规律,努力工作,闪闪发光的上进青年,哦对了,他还办了一张健身卡,每周固定三次去健身房。
最初,刘翠兰实在是有些不习惯,可是看着谢初原本皮包骨的手臂渐渐变得结实,看着他原本凹陷的脸颊变得流畅饱满,连熊猫似的黑眼圈都淡了不少,刘翠兰也跟着放宽了心。
他看起来比以前开心多了,开心就好了嘛,其他的就别管那么多了。
时间流逝得很快,转眼间,一年过去了。
高君珩也在谢初的身体里住了一年了,从最初的不适应,渐渐地习惯,再到现在基本上适应。
高君珩依然清楚,他不是谢初。
甚至,他能察觉到谢初的身体,对他的灵魂的感应。
夜间,只有野猫出没,而谢初的残留的记忆,就像那神出鬼没的夜猫,灵活地钻进高君珩的梦中,一遍又一遍在高君珩眼前重演着谢初的一生。
谢初的父亲是谢家酒店集团的董事,母亲么,他从未见过她,听说是她刚生下孩子没多久就被赶走了。
那时候,谢父是有妻子的,谢初的母亲只是一个外遇的情人,谁都没想到这个情人还生下了孩子。
这赤裸裸的野心摆在那正妻面前,哪个妻子能忍受这个羞辱,当即大吵一架以后,连夜搬出去,第二天火速请律师咨询离婚。
离婚官司持续五年后,这场离婚以谢父的前妻分了他一半的婚后资产为收场。
谢父出身贫寒,好不容易榜上了同校的富家女同学,一路靠着老丈人给的资源向上攀爬,最终好不容易站上了名利的巅峰,最后却差点被一个一夜风流留下的孽种打回原型。
他这样自负的男人,当然是不可能会自耗的,千错万错都不是他的错,错在前妻,哪个男人不风流,明明他们在一起那么多年,她忍一忍就过去了,非要搞得你死我活才舒心。
错在那个该死的小贱人,如果不是她的勾引他,根本不会引发后面这一连串的破事。
他低下头,目光停留在那五岁的孩子身上。
错在这个该死的孽种,他当初就应该死在那贱人的肚子里,胚胎联着胎盘,被那贱人冲下马桶,是啊,马桶就是他最后的归宿。
谢父把五岁的孩子的头压进马桶,另一只手按下了冲水按钮。
这厕所的装修可花了他不少钱,装修风格都是前妻选的,他愤愤地想,讨厌的败家娘们。
“吵死了!”
他狰狞着脸,咒骂那个湿漉漉的,哭泣的小孩,可是一个五岁的孩子,在成年人面前该如何反抗呢,答案是:什么都做不了。
这样的暴虐持续了十几年。
高三那年,在极端的学习压力之下,那些潜藏在谢初内心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