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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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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你喜欢钻石还是铂金或者黄金?”我装作不经意地问道。

“钻石吧,有珍珠也不错。”她回答道,“我喜欢宝石。”

我沉思着,又拿出了一些手镯和项链供庄晓蝶选择,同时趁她挑选之际,我也开始做些我早就计划好的事情。

庄晓蝶没有花太多时间挑选首饰,突然一抬头,向我展示她脖子上挂着的星形钻石吊坠,然后一挑眉,说道:“我去下洗手间。”

“好的,我就在这里等你。”我回道。

庄晓蝶往商场的洗手间走去,却又默默说了一句:“对了,我的指号是10。”

我有些尴尬地挠了挠头,想要偷偷选戒指准备个惊喜的计划看起来泡汤了。

看起来庄晓蝶也是故意离开,让我有机会偷选戒指。不过既然她没有完全点破,那就让我也装糊涂吧。

我趴在戒指柜台上仔细遴选,终于挑到了合意的钻戒。就算钻石只是个商业骗局,但它给人的印象也不会改变,爱情少了钻石,就像蛋糕上少了一颗樱桃。

我选好钻戒后不久,庄晓蝶也回来了。

我们一天的约会也将结束了,我挑着大包小包回到车上。

“我好像已经和你度过幸福的一生了。”我坐在驾驶座上说道。

“天还没黑,你就开始做梦了。”

“啊,这只是我做梦吗,你不来陪我一起做梦吗?”我微笑着问道。

庄晓蝶像是无可奈何似的,如同哄孩子一般开口说道:“算我怕了你了。当然陪啊。”

我开心地点了点头,经过短暂的休息,我发动了车子。

汽车破开雨幕,沿着马路缓缓前进,很快就要驶过竹居了。

我提议道:“去看看吗?”

我有关于王子诺之死的新解答,在现场讲解会更加直观。而且我也想捡回我的弩。

“可以啊,但你不会有意见吗?”庄晓蝶问道。

之前我和她的矛盾就在于此。

“现在来看,就是一个死人而已,而我是个活人。”

她用她那双大眼睛盯着我。“是谁吃了死人的醋,还吃了足足几个月?”

她这样做简直就是犯规。

我吐了下舌头,想卖个萌,糊弄过去。

庄晓蝶也很大度地没有对我穷追猛打。我深感庆幸。

这已经是我第三次来竹居了,第一次是和庄晓蝶,第二次是和许大禹。这次应该就是最后一次了。

豪华的竹居,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衰败,我打开门,拂开蛛网,踩过落叶,越过满是阴霾的玄关,来到命案现场。

“我觉得我们之前的推理并没有全错。”我开始阐述我的推理,“只是我们都忽视了一个重要的细节。丧尸是会动的,这意味着转移死者的方式又多了一个。”

“你认为案发现场不是王子诺房间?”庄晓蝶问道。

“可能是,但最后尸体躺的地方应该不是他房间。”

“尽管丧尸会动,但它们不可能开门。王子诺房间的两扇门都是关上的。”庄晓蝶说道。

我说道:“准确地说,8号门是上锁的,而9号门只是关上。我之前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凶手为什么要把王子诺打扮成木乃伊?这是中国,不是埃及,而且那天也不是万圣节,就算想营造恐怖气氛,也没必要用木乃伊这种形象。我想凶手的确是在王子诺房间内杀了他,但稍后,他就用绷带捆住了王子诺,一方面是为了止血,避免留下血迹,暴露他移动过尸体,另一方面稍后再说。”[1]

“他能把尸体移到哪儿去,休息室吗?”

我点了点头。“就是休息室。凶手就把王子诺放到休息室,他把1、4、7、8、10号门都锁上,在休息室布置好现场,拿着钥匙再锁上11、13、15、17号门,通过楼梯跑到天台上去。在上个推理中,我已经提到休息室的空调管洞是可以利用的。不过上次,我是说凶手从窗户翻出去,跑到天台,然后利用丝线将休息室的窗户锁上。这次是通过管洞,将钥匙送回屋内,这个操作需要两根丝线。一根将休息室的钥匙送到书架上,一根将王子诺房间和走廊的钥匙送到王子诺口袋里。”

“但王子诺还是在休息室……等等,我好像明白了。”庄晓蝶恍然大悟。

“王子诺成为丧尸后就会带着钥匙回到自己房间。”我说道,“绷带就有另外的用处了,我们可以假设有绷带是缠在门上的,当王子诺走过房门就会把房门带上,而他走得再远一点,绷带又会被他从门上扯下来。”

“唯一的问题就是如何让王子诺走回房间?”

“我觉得是鲜血。”我说道,“按《丧尸观察报告》的说法,鲜血是最好的饵。”

我和庄晓蝶走到屏风处。

“王子诺会碰翻屏风也是凶手设计的。”我踩在椅子上,揭开吊灯的灯罩,找到了一个脏乎乎的小塑料瓶,瓶身上被扎了七个八小孔,里面的液体已经干涸,只留下了褐色的污渍。

这无疑是血迹。

由于吊灯有灯罩,凶手把血瓶放在灯上方也不会有人看到。而丧尸会闻着味道从休息室跑到房间,为了得到鲜血,丧尸会在吊灯下方徘徊,碰倒屏风,引人过来查看。这就完成了一整个密室。

凶手可能是大意,或是觉得没有必要,没有收走血瓶。

“我记得在谋杀案发生前,郑宏颖曾推动、参与过医院的搜查吧。”我皱眉道,“首先他受伤,有了伤口就可以取血,万一别人发现了血瓶检查他,他也可以说,他的伤口是去医院时留下的,而不是为了流血而割的。其次,为了吸引丧尸必须得是鲜血,而尸体的转化时间不一定。所以他需要能保存鲜血的方式,不让鲜血凝结。我记得医院有类似的药品,比如肝素、草酸钠。”

庄晓蝶郑重地点了点头,认可了我的推理。

今天的约会结束了。

我回去后,发现唐玄鸣在房间里等我。

“今天怎么样?”他递过来一罐啤酒。

“特别好,”我接过啤酒满满地灌了一口,“谢谢你。”

“不用谢我,”唐玄鸣也喝了一口啤酒,“我希望你能多享受几天,可惜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都准备好了吗?”我压低声音。

唐玄鸣凑到我耳边,压低声音说道:“好了,我们还得准备誓师会。”

——审判之日终于要来了。

“进度比想象中快。”唐玄鸣说道,“明明已经下了决心,但真到那天的时候,还是会踌躇和害怕。”

我说道:“毕竟我们的对手是一群邪教徒,他们的人数是我们的十多倍。”

“所以我才觉得需要一个誓师会,让大家觉得一切都在顺利进行,我们要保持乐观。”

“我懂了,刚好我也琢磨了一些东西。”我说道。

唐玄鸣点点头。“我也弄到了不少鲜鱼。”

“午餐还是晚餐?”我问道。

“午餐吗?”

我回答道:“我看剧里都是午时三刻斩首,那么吃的应该是午餐。”

唐玄鸣想了一会儿,说:“午餐目标太大了,我们还是改晚餐吧,十来个人聚一下。”

作为文化古国的遗民,我们早就养成了充满仪式感的生活习惯,比如这样重要的事情,落到实际上,就成了大家怀着悲壮的心思一起吃一顿饭。

我同意唐玄鸣的想法,而且晚餐也给我更多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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