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1 / 1)
那次阿雄出走得有几日了,阿落这边又穿着男装和小姐妹素红跑出去玩,猎户有些担忧的出门找寻,找遍了村子不见她们,便又回了家,再回来便看着妻子抱着口吐鲜血的小女儿。
在他们家的院子里有好几个男人,为首的冷着一张脸,看穿着看气势是非富即贵,他张口就提那孩子,他想要上前理论却被刀架在脖子上。面对这种有权有势来头不小的人,他们这种人就是草芥,他跪下来低微祈求让他去找大夫为小女儿看看,谁知那人冷笑说,不用着急,很快你们就可以在地下团聚了。
他很快明白了,原来除了那孩子,这里的所有人结果就是一个死!
猎户说那孩子离家出走了,此时他的心无比悔恨十年前为什么要为了一些钱而接下阿雄这个孩子,同时在心里祈求着,只盼着出去玩的女儿阿落千万不要在这个时候回来。可好巧不巧,阿落就在这时回来了!
女儿看着眼前这个景象吓傻了,他也来不及说什么,只听那男人说了一句,“他就是那个孩子”
他脑中灵光一闪,随着说道,“你的儿子我还给你,求你们放了我的家人,放了这村中的村民。”怕女儿说露馅了,他便呵斥,“我不是你爹!十年前,我收了人家的钱,你是寄养到我们家的,你是别人的儿子。”他不断的重复着儿子,试图让聪慧的女儿借此来保护自己。
“你快跟着你亲爹走吧,别在我们村中连累我们了,我的女儿死了。”妻子抱着小女儿喊道,她这话一语双关,让愣在原地的阿落醒了半分。
然而余知荣并没有这般轻易的相信眼前这个弱不禁风、又像是营养不良的少年就是当年那个孩子,他记得谢忠说过,那孩子手臂有一道疤痕,他上前抓住瘦弱少年的手臂,看那一掐都能断的手臂上确实有疤痕,只是却不是利器所割造成的。
阿落木讷半分,明白男人在找什么,她和阿雄一起长大如何不知阿雄手臂上那一道笔直的伤疤。她咽了一下口水,战战兢兢说道,“五岁时,被恶犬咬了,手臂上那条长疤被破坏掉了。”
男人还是不能完全相信,彼时村中已着了大火,火焰吞噬了大片的房屋,为数不多活着的人被捆在一起,男人问那村长,猎户家几口人,村长短暂的愣了一下,脱口而出,“四口,两个大人,两个孩子!”
火势凶猛,浓烟异常,火里到处是挣扎的人,那刺鼻的味道里又带着脂肪的味道,阿落不停的干呕,慌乱间她寻到一处水缸,打开盖子发现了半隐藏在水中的伙伴素红,她们短暂的对视之后,余夏慌乱的把盖子盖回到缸上。
“这么了?”余知荣冷着一张询问。
“我想快点离开这里!”余夏挡住水缸,指甲紧紧扣在肉里,出了血痕。余知荣对宽大手掌落到她的肩膀上,告诉她,你叫余夏。
她不是余夏,但只有当了余夏,她才能活着,她踩过了彩色的风车,偷偷掩去泪水,在心中落下恨意的种子,“终有一日,我会报仇,为爹娘,妹妹,村庄里的每一个亡灵,我会杀了每一个凶手!”
余夏在王慕倾的唤声中回归现实。
“余夏,今日里你回来之后,就总是发呆,是不是有什么心思?你说过,我在想什么都可以告诉你,那你想什么可不可以也告诉我?”也许,我也可以为你分担呢?
余夏把王慕倾搂得更紧了,“我在想任何人都不能把你从我身边带走,任何人!”
那烦人的纸条没多久又落到了余夏的手中,纸条上写着时间地点,还特意强调不让余夏带人去见他,要不然就把她的秘密公之于众。
夜晚,余夏单人赴会,在一个废弃的寺庙中,她看清了相约的人,那样貌、神韵都不及那高在皇位上的帝王,谁能想到这样一个人竟然是当今圣上同父异母的弟弟,余夏不知道余知荣的计划里是哪一步出了纰漏,老皇帝驾崩之后,他计划落空,却被曾经弱小得不堪一击的锦王抢了先机,但现如今看来,阴差阳错,有阴差阳错的好处!
“还真是有些世家公子的样子啊,我的好妹妹!”阿雄笑着又露出阴狠又嫉妒的表情,“我说一个乡野女子怎么会成为国公府公子,还娶了妻,多可笑啊!”
“你想要什么?这个么?”余夏从怀中掏出了大把的银票,那是足以让一个人三代里大富大贵的钱财。却被阿雄挥手一扬,“你打发要饭的呢,这些钱够干什么的,我要本就属于我的东西,我本就是国公府的公子,有身份有地位,你所有的东西原本就应该是我的,摇钱树的燕停阁、燕停苑,城中的新首富,对了,还有你身边那个疯批美人,也该是我的!”
余夏冷淡的眸子里起了一股杀气!
“你以为, 当初就算是你被带入国公府,你就能拥有了我现在拥有的一切?”
“会比你现在拥有的一切更多!”阿雄摇着头,“当初若是我入府当国公府的二公子, 我会更听我爹爹的话,他说什么我就做什么, 我会百般的讨好他,哄得他把爵位传给我!”
余夏听着他痴人说梦的话, 竟然忍不住嗤笑出声。
“呵,阿落, 你不受他们待见,是你太蠢,太不听话了,换成我的话才不会那般的傻!因为我知道顺从才是获得宠爱的最好办法。他们有个嫡子又如何?余邈成天围着老婆转能成什么大事, 他那个老婆又生不出孩子,余庆又残了身子, 也是个废人!但我不一样,我听话啊, 我若入了国公府成了那二公子, 一定多多娶妾多生儿子, 我会视我爹的发妻为亲娘!百般孝顺, 百般的讨好,要是我高兴,还可以过继几个孩子给余邈、余庆他们,让他们尝尝当爹的滋味!我会混得风生水起,自然就受他们所喜欢!被他们喜欢, 我就有了地位,我也不会像你似的做什么商人, 我要入朝为官,有了权自然多得是钱,那时候娶个家世显赫的千金小姐,我也根本不用像你这般窝囊,当那上门女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