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1 / 2)
这会儿他倒是又遵守起礼仪了。聂西泽被他忽上忽下的态度弄得一怔,伸手示意顾影到身边,“evelyn,我女朋友,在生科院念书……你该是第一次见。”
沈时晔手指在膝盖上玩味地点了点,“倒不是第一次。”
顾影脊背一僵,心跳几乎从胸口飞了出来,直到听他慢条斯理地补充,“——昨晚,有过一面之缘。”
“昨晚?你不是没去么。”聂西泽拧起眉。
“是在外面碰见了,远远看见一个姑娘在对着草地泼酒。”他半真半假地说,“认出是你女朋友,只是不好贸然相认。”
哪壶不开提哪壶,聂西泽一听这个酒字,脸色又沉下来。劈手夺了顾影手上的草稿,哗哗作响地翻了一遍,直接扔回她怀里,“纯垃圾,回去重写。”
顾影早就想逃跑,一个字也没跟他争辩,抱着稿纸扭头走得飞快。走到楼梯拐角处,听见沈时晔闲聊似地问,“这种态度,你怎么找到的女朋友?”
聂西泽从喉咙里冷哼,“因为有些人笨得很。”
“要是真的笨,你就不会喜欢了。”
“谁说我喜欢她?”
沉默半晌,顾影以为他不会接话了。谁知过了片刻,他忽然笑一声,听不出什么情绪,“那就不要耽误人家。我什么时候教过你,可以拿不公平的感情当游戏。”
顾影在书房里磨蹭了一整天,心太乱,改文章是改不了的,干脆蜷在沙发上补觉。梦里乱糟糟的,里面是一场大雨,鬓发潮湿的男人圈住她的手腕,沉声叫她“别动”。
雨水打在手背上,梦境断了,顾影睁开眼看见浓重的夜色,风雨破开窗子,窗帘在半空中猎猎地飘摇。
原来这雨滴并不是梦,而是英国真实的雨季。
明天是工作日,怕雨水阻断了回去的路,佣人听她醒了,在前院备好车,撑了伞送她出门。
沿长廊走到花园里,佣人抬起头,突然“咦”一声。
整个庭院内亮如白昼,连雨丝的轨迹都照得无所遁形。顾影停住脚步,从伞沿下面望出去。
玫瑰篱笆结成的院墙旁边,五辆黑色劳斯莱斯幻影静静停栖在那里,远光灯几乎映亮了整座花园。居中那辆车前门打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下车,撑着一把伞走过来。
“我们回伦敦,正巧可以送一送顾小姐。”他微笑道。
顾影认出这是昨晚给她递过鞋的那个男人,淡粉的唇瓣慢慢地抿紧。远光灯当前,她抗拒的表情一览无遗。
“可是……可是……”
还没等佣人“可是”出个所以然,幻影的车窗降下,后座的男人侧影冷淡,断绝了所有异议的声音。
他望过来的目光是很清淡的,却不容拒绝。
“顾影。”他熟稔地叫出她的姓名,“我们谈一谈。”
该来的总是要来。
顾影没有别的话,弯腰坐进后座,前开的车门自动合拢。
奢华的内饰灯光暗下,车队提速转弯上了城市主干道,有序而无声。
“你……”
顾影本想问,从昨天的河边偶遇到今天的雨,是否都是他有意为之,但她知道他很可能不会回答她。她把疑问吞下去,改口为不会出错的问候语,“好久不见。”
“很久么,我记不清了。”沈时晔嗓音里带一点他特有的懒散,“什么时候到英国来的?你不是说过,很不喜欢总是下雨的天气。”
因为天气而喜欢或讨厌一个城市,多少是有点孩子气的话。顾影窘了窘,“再不喜欢,现在也习惯了。”
他略一颔首,“剑桥的确比香港更适合你,小地方安静,适合学者生活。”
“是挺好的……”顾影声音低下去,“这两年,我过得很好。”
自这一句之后,他们不再讲话。沈时晔一手搭在中控台上,耳边挂起蓝牙耳机,似乎听起了什么汇报。但那汇报显然也不怎么重要,他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那边,暖黄阅读灯下的眉眼看起来很漫不经心。
顾影眼睛只敢看前方的路面,无意识地拽着毛衣袖口的线头,一不小心就牵出很长。
终于抵达公寓楼下时,雨水还没有停的迹象。助理撑伞下来,为顾影按开车门。
她道过谢,一只脚已经迫不及待地踏了出去。
硬质文件夹丢到中控上发出啪地一声。那是非常短促的一声,却令她后背一僵,所有的动作顿住。
“我在给你时间主动解释。”沈时晔语调匀缓,“但你好像没有这个自觉。”
顾影知道,以他们之间的关系,沈时晔当然不会单单找她寒暄。她上车前做了很多心理准备,但此时看来还是远远不够。
她深呼吸,微笑着回问,“先生想我解释什么呢?”
“就解释,你求我带你去香港,却不告而别一事。”
雨似乎下得更大了,雨水打在车窗的防弹玻璃上,哗啦,哗啦。
“我说过,救你,我什么也不求,只是因为不想西泽失去他最敬重的哥哥。而且……”
顾影镇定地望回去,“那时候的我,不够聪明,也很不理智,所以才会提出这种要求。沈先生,你看曾经的我与今时今日的我,不觉得已经改头换面了吗?”
灯光下面,沈时晔的眉心有蹙意一闪而过。
“如果你真的变聪明了,就不会不要我的承诺。”他面无表情地反问,“还是说,你连一个偿还的机会,都不愿意给我。”
问话的时候,他目光深沉地注视着她的眼睛,只是这样,就带来了很沉重的压力。他不是那种心血来潮就随意承诺的男人。
顾影下意识闭了闭眼,“对不起”三个字很简单,却像卡在舌尖,无法说出口。
她本该与他素不相识。
他是香港显赫豪门的继承人,站在中环天际线顶端,呼风唤雨。而她只是一个疲于求生的学生。
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本来就不应该相遇。
沈时晔大约看穿了她的难受,俯身向前,低着声问她,“怎么了?”动作间他的衣襟袖口间透出一丝熏染酒气,顾影被他的气息牵缠,头皮隐隐发麻,终于意识到他又喝了酒。
他经常要喝酒,两年前在她狭小的老公寓里,止痛药用尽的时候,他就喝烈度最高的银瓶伏特加来麻痹伤口。她发现了总是很生气,翻箱倒柜地找解酒药,板着脸,“沈先生又不遵医嘱。”
他会混不吝地笑一笑,把酒瓶扔到窗外的芭蕉树下,“遵命,医生小姐。”外面雨打芭蕉一滴一滴,他眼里隐含的笑意一丝一缕。
遇见他的时候,似乎总在下雨,令人心底潮湿。
顾影很少有这么哑然的时候,僵持半晌,沈时晔却倏然后退,如一头狮子停止了进攻。他主动换了话题,“还有件事,我落在你那里的东西,该还给我了。”
顾影一怔,“什么东西?”
沈时晔不答,让她自己想。顾影渐渐反应过来后,不自然地牵了牵唇角,“从珠岛到英国一万公里,沈先生怎么知道我还带着那些东西?也许……在你走之后,早就扔了。”
沈时晔沉静看她,“那你扔了吗?”
顾影哽了一哽,没办法在他面前撒谎,沉默地转过脸,只露出一点耳朵尖给他看。她其实并非那种十分倔强的长相,不熟悉她的人会认为她像一樽琉璃花瓶,美丽但脆弱,但是站到她面前的时候,却能感觉到她身体里面充满了纤细而坚韧的柳条。
她说错了,曾经的她与今时今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