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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妈吵架了,”郑知夏撇撇嘴,“她老是让我去相亲,我不愿意,她就把我赶出来了。”
郑知夏最会避重就轻,而林霁从不觉得他在说谎,只让他在自己床沿坐下,站在一边监督郑知夏皱着眉喝姜汤。
“这个年纪相亲确实太快,”他说,“都还在上学,伯母应该让你自己去寻找喜欢的女孩。”
郑知夏很严肃地皱着眉,仿佛解决掉这碗姜汤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我没有喜欢的女孩,”他强调,“而且也没有谈恋爱的兴趣。”
林霁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转身进浴室拿出了吹风机,轻柔地拍了拍郑知夏湿漉漉的脑袋。
“坐过来一点。”
郑知夏乖顺地低头,吹风机的嗡嗡声在耳边响起,这让林霁的声音有些模糊:
“还是要谈一谈的,十八岁之后就不会有人再在意成绩单,那是小孩子才觉得重要的东西,知夏,你该在最后的校园生活里学习一些更重要的事。”
“谈恋爱不是重要的事,”郑知夏反驳,“反正我这辈子是不会结婚的了。”
林霁就笑,像是在对待一句孩童脱口而出的无心稚言。
“一辈子的事情不要说得太绝对,你的人生还有很漫长的几十年,总会遇到那个让你想要结婚的姑娘。”
郑知夏微微眯着眼,任由他的手掌在自己发间穿梭,好一会才闷闷道:“不会有的。”
林霁却很肯定:“会有很多姑娘喜欢你。”
“这没有必然关系,再说了,就算谈恋爱了也不一定会结婚——难道哥你当年早恋的时候,就已经认为那个姑娘是必须得结婚共度一生的人吗?”
林霁沉默着没有回答,大概是吹风机的声音太大,埋没了郑知夏的疑问,又或许是这句话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十八岁,和那个初恋时的漂亮女孩,于是郑知夏也沉默下来,端着滚烫的姜汤,很快地眨了眨眼。
可林霁却在沉默后温和地开口,语气里有十分温柔的笑意与怀念。
“当然,”他说,“我那时候,的确在非常真挚、热忱、长久地喜欢她。”
“知夏,我甚至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还想过,如果哪天一定要为谁套上戒指,送上婚纱的话,那个人也只会是她。”
作者有话说:
林霁:我会给你吹头发,记得你的口味,但你只是我的好朋友
郑知夏:缩被窝掉眼泪jpg
可惜
林霁的初恋结束得跟开始一样猝不及防,却要更加惊天动地,好学生在高三当口早恋这种事放在任何学校和家庭都得被极力反对,和善的林夫人在那一年直接被气进了医院,而郑知夏如今已经不太能记清那个女孩的样貌,却也能理解为何刻骨铭心。
得不到的永远最好,不被赞同的总是最执着,即便是林霁这种人物也逃不过,更不用说,那是林霁从小到大最离经叛道的一段经历。
吹风机的嗡嗡声长久地在房间内盘旋,郑知夏低着头似乎是睡着了,圆形的顶灯在头顶冰冷地注视着他们,如同一段陈旧发霉的月光,林霁关掉吹风机后摸了摸他柔软微湿的发,问:“怎么不喝?还是太辣了?”
“没有,”郑知夏笑着摇头,“太烫了,等它凉一会。”
林霁却突然弯下腰,定定地看着他的眼睛,倏然一笑。
“怎么都辣哭了?”
“没有!”郑知夏瞪他,眉眼间有种不服输的倔强,“小孩子才会被姜汤辣哭,而且这碗也太甜了吧!”
林霁坐到他身边,目光悠长而温和,仿佛是在怀念什么。
“你以前很爱吃甜的,”他说,“只会嫌不够,口袋里总是带着糖,现在的口味倒是淡了点——看来我不用担心你会蛀牙了。”
郑知夏捧着手里变凉的白瓷碗,笑着说:“其实糖是给你带的,你有次没吃早餐,险些晕倒在操场上,后来我才知道你有低血糖。 ”
他说得认真,林霁却只是拍了下他的脑袋,无奈叹气。
“行,我背这个锅,快把姜汤喝完,我们下去吃饭。”
郑知夏虚虚拢着他的手腕,正色道:“哥,我说真的。”
“好,我知道了,”林霁仍旧像哄一个小孩子般笑,“谢谢知夏。”
不怪林霁,他从没有吃过郑知夏的糖,郑知夏也从来没有亲眼撞见过林霁因为低血糖晕倒的场景,他只是遥遥地听说,连关心都理所应当的迟到。
五岁的年龄差并不单纯地体现在数字上,郑知夏讨厌五这个数字,它冬天的花园,是永远不会消散的乌云,是女孩手里的灰色领针。
那碗甜腻的姜汤被一饮而尽,郑知夏乖乖地将碗递给林霁,倏地靠近了许多。
“哥,你的领带歪了。”
年轻人温热的呼吸轻轻缓缓地扑过来,林霁习以为常地摸了摸他的后颈,笑着问:“那你想学怎么系领带吗?”
郑知夏得意地翘了翘嘴角,说:“我会系,要不要给你演示一下?”
于是林霁顺从地解下领带夹张开手臂,往后仰了点,示意他动手。
“在学校学的?”
他颈间有很淡的古龙水香味,郑知夏站在他身前,垂眼时能看见林霁左边下颌上的那颗浅色小痣,解开领带的手指顿了顿,不经意地划过凸起的喉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