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不是。”高升摇摇头,“之前我只是尝试一下而已,但是现在我已经爱上了这个行业,太有意思了。”
“有意思吗?”宋晓雯斜睨高升一眼,“你不是一直嫌记者这一行很累,尤其是娱乐记者。”
高升却道:“累是累,但是,有满足感和成就感也是真的,那种蹲了好久,终于蹲到一个大新闻的成就感,说真的,我从小到大就没有感受到过这种好像全身心都满足了一般的感觉。我一直觉得这种所谓的满足感是小说里胡说八道的东西。”
程青州是亲眼见过高升曾经是多么因为找不到人生的满足感而苦恼的。
那时候的高升,未必要用行尸走肉这四个字来形容,但是,绝不像现在这么容光焕发。
程青州发现,对于一些从小穷到大的人来说,可能财富是能够让他们眼睛放光的东西,但是对于像高升这样从小就不缺钱花的人,他们压根没有体会过穷的滋味,自然也就无法感受到常人能感受到的欲望和满足。他们的精神仿佛飘荡在云端,着不了地,上下都是空的,无处安放。而现在,高升拮据得衣服都只能穿他从前看都看不上眼的,但是他的安静、他的神色都焕发出与以前从来不一样的光芒。那种光芒是从灵魂深处散发出来,可以像太阳一样感染到身边每一个人的。
程青州内心正感慨,“太阳”高升脸色猛地一变。
“喂,宋晓雯。”高升严肃起来,喊,“那不是那个男人吗?”
能够让高升这样严肃地提醒的男人,宋晓雯脑子里一瞬间只想得起蔷薇花园里碰到的那个小偷。
一转头,果然是。
跟在医院时碰到他不一样,这一次,他身边还有一个女人。
高升看见那个女人的第一眼,心中就浮现出一个猜想,只不过无法确认。
他想到了,宋晓雯自然也想到了。
宋晓雯当即放下筷子就要起身出去。
高升立即猜到宋晓雯这个暴脾气想要出去干什么。他赶紧伸手拽住宋晓雯,说:“你别冲动!”
上一次在医院的时候,宋晓雯就把那个男人给揍了一顿。
宋晓雯恼火地瞪了高升一眼,说:“你拉我干什么?那两个贱·人,我见一次打一次。”
“大姐,这里是商场,这么多人,你当众行凶,不怕别人拿着手机把你拍下来,发网上去?热搜就叫做女魔鬼暴打男垃圾。”高升拉着宋晓雯不肯松手,非常认真,“上次都打过一次了,算了。”
宋晓雯气得咬牙切齿,但在高升的拉扯下最终只能作罢。
程青州隔着落地窗望向那两个人,上次只是在医院匆匆看过一眼那个男的,并没有时间给他仔细看,这会儿他认认真真地打量了对方一眼,发现对方长得并不差,相反,还挺帅气,跟旁边那个女人走在一起,郎才女貌,十分养眼。这样一对情侣,竟然是小偷?
程青州本能地不愿意相信。他反应过来自己这是以貌取人了,在心里暗叹自己这样做不应该。
但就在这个时候,程青州忽然从外面护栏的玻璃板上瞄到了一个身影。
小心为上
那是一个藏在一根柱子后面的人影,如果不是因为玻璃板上的反光,程青州都察觉不到那个人。
那个人就站在柱子后面,没有动。
从方位来判断,那个人藏的位置是在他的身后。
程青州不敢回头,怕自己一回头,就会让那个人警醒。
他看向坐在自己对面的高升,说:“高升哥,我跟你说件事,你控制表情,别太惊讶。”
高升一愣,问:“怎么了?”
程青州说:“你帮我看看,我后面那根石柱旁边是不是站着一个人?”
高升状似不经意地往程青州身后的窗外瞟了一眼,说:“对啊,一个男人,戴着一副墨镜,怎么了?”
程青州的直觉十分明显,他轻轻咬咬嘴唇,说:“刚才和子君从书店出来的时候,我就感觉有人在偷窥我。”
“偷窥?”高升眉头一皱,惊讶地喊。
程青州忙低声道:“高升哥,你小点声。”
高升这才后知后觉地压低声音,“这是怎么回事?”
闫子君脑子转得比高升快,“难道你跟奉朝英一样,也被人给盯上了?”
一提出这个想法,程青州和高升的脸色都瞬间变了。
奉朝英被绑架这件事确实给他们都带来了不小的震惊。奉朝英也因此担心那些人会把目光盯向程青州,为此,还专门调了几个保安过来,守在他们家,就怕出事。今天出来,程青州身边并没有跟人,一方面是程青州觉得这大白天的,他和闫子君两个人在一起,也不必担心光天化日之下会有人敢当众绑架他,另一方面,程青州也是觉得那群绑匪的目标不会是他。如果目标真是他,之前早有无数个机会把他绑走,他和奉朝英不一样,经常出门,而且身边也没有秘书或者保镖跟着,要绑他,是分分钟的事情。
所以,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程青州一直不太把奉朝英的担心当回事。
他总觉得,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在他的身上。
可是,现在,有一个人在跟踪他。
这不是他的错觉,连高升都亲眼所见,见到了那个人。
程青州一瞬间感到恐惧。他发现他根本就没有自己所想象的那么胆大,甚至,心理防线简直都跟豆腐渣工程似的,脆弱得不堪一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