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节(1 / 2)
那双眼睛里的神色却显得格外的阴郁戾气,像极了路边抢食的野狗,随时都要扑上去咬一口。
而最让他们讨厌的,还是萧云城曾用这样的目光看过温俏。
所以他们才会在知道温俏喜欢萧云城的时候反应如此之大,认定了是萧云城耍了手段,蓄意报复。
他那次私下找到萧云城动手,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萧云城,我们谁也不欠你的!”
温俏不欠,陆霄也不欠,相反的,他应该感谢陆家,感谢陆家给了他这样好的条件,不然他现在还只能龟缩在那个小县城里,一辈子也走不出来。
这会儿没等萧云城说话,方有为就先开了口:“如果你是想和我聊温俏的事情,那就没有必要了。这事都过去一年了,再去提也没意思。”
温俏“喜欢”了萧云城快两年,这两年里萧云城也没少借着这一层关系得好处。
他萧云城要是真有那么品格高尚,当初完全可以不同意这门婚约,谁也没把逼着他认下来。
萧云城面上的表情有点冷,他点了烟,看着指尖的猩红明明灭灭,声音略显嘲讽:“你觉得我找你,是为了谈温俏的事?”
方有为倚着墙,把玩着手上的金属打火机,火光跃起:“不然呢,你萧公子在我们这里还能有什么是值得谈论的。”
如果不是因为当初的温俏坚持,一门心思的要帮助萧云城,他们根本就不会让萧云城进到这个圈子里。
毕竟他们最不缺的,就是投资的人。
“那两年,你萧公子也没少捞好处,怎么,现在是觉得还不够?”他直白道,一点也没掩饰自己对萧云城的轻视。
他们就是瞧不上他。
以前是当着温俏的面装装样子哄她开心,现在就没这个必要了。
萧云城面上表情不变,眼底的神色却是逐渐凝结,冷冰冰的透着点戾气,一如当年:“不至于,只是一个女人,我去哪里……”
话还没说完,方有为就已经抓着他的衣领将他直接按在了墙上,横着的手臂紧紧抵在他的脖颈上,压低的声音里满是怒火:“萧云城,我劝你说话客气点,现在没了温俏护着你,你以为你还能像是以前那么嚣张吗?”
若不是担心动静太大,他们早就已经动手。
方有为的力道很大,几乎是用尽了全力,萧云城的后背被重重撞在了墙上,硌得骨头生疼,呼吸间都带着抽疼的感觉。
夜里刺骨的寒意不断地往皮肤里钻,萧云城却是头靠着墙壁笑了起来:“反应这么大,不会你也喜欢她吧?”
方有为舌尖抵了抵唇角的位置,嗤笑:“萧云城,你以为谁都和你一样,是个需要靠女人才能往上爬的蠢货?”
这话像是戳到了萧云城的痛处,终于让他面上的表情有了些变化,眼神也彻底冷了下来:“我靠她,她不也是靠着你们这群人,才有了嚣张任性的资本。”
方有为只是冷笑,手上力气又大了些,一字一句道:“自己乐意给的,和别人恬不知耻伸手要的,还是有区别的。”
他们和温俏本就是从小一起长到大的情谊,毫不夸张地说,过去的二十年里,他们都是互相陪伴着长大的。
要给温俏什么,也都是他们心甘情愿的。
他们就乐意捧着她,宠着她。
至于萧云城……他又算是个什么东西。
不过是个趁虚而入的卑劣小人罢了,如今没了温俏的喜欢,他就什么都算不上。
萧云城当然能读懂方有为话里的意思,怒气翻滚着,一次高过一次,但很快他又冷静下来,勾着唇角嘲讽道:“不管怎样,温俏喜欢过我,这是事实。说不准哪天,你们这位千娇万宠的小公主又心血来潮,对我旧情复燃了。”
方有为冷嗤了声:“你还挺看得起自己的,你该不会真的以为温俏会喜欢你吧,如今霄哥已经回国,你觉得你还会有这个机会?”
听到陆霄的名字,萧云城故作冷静的面容才终于有了些变化:“喜不喜欢的,至少婚约是真的,这可是陆老爷子亲口定下的。”
“口头婚约,也就你会当真。”方有为觉得萧云城现在这副模样实在是有些可笑,他松了手后退一步,慢条斯理地扣上了衣服袖口,“小姑娘叛逆期,说来哄她的话,你萧大公子竟然还认真了。”
当初温俏闹着要和萧云城订婚,给他撑腰的时候,陆老爷子就料到了会有这么一天。
只是温俏闹得那样,眼圈都红了,谁又忍心拒绝她说的话,也是真怕了她之前为了萧云城要死要活的那副模样。
陆老爷子就随了她的意思。
小姑娘闹得认真,但好哄也是真的。
陆老爷子三两句话就带过了她想要举办订婚宴的事情,只小范围的定下了这个所谓的口头婚约。
就算是有人问起来,陆老爷子只说是小孩子叛逆期,谈了场恋爱就急着让家里长辈知道作主,他们做长辈的就简单表个态。
这么一来,这话就很容易理解了。
婚约只是随口定下的,日后真要说起来也不作数,大家也不会觉得奇怪。
毕竟当年的温俏也才是十八九岁的年纪,一时兴起,为爱疯狂的事情放在她身上也挺合理的,要是真为了这个就大操大办举办个订婚宴,那才是真的认定了这件事。
看出萧云城面色不好,方有为接着又说了句:“萧云城,你也别总拿出那副谁都欠了你的模样,陆家对你已经算是仁至义尽,就算是当初订下婚约的时候,你自己也没拒绝吧?”
说白了,就是萧云城也存了利用的心思。
说完,他又点评道:“陆家养了你,还真是养了头白眼狼。”
可不就是白眼狼,非亲非故的,陆家本就不欠萧云城什么,反倒是他借着陆家养子的身份占了不少的便宜,还整日将陆霄视作自己的敌人。
衬着他出国便算计到了温俏的身上。
陆叔当年真算是引狼入室了。
“是吗?”萧云城似嘲讽地笑了声,像是并不在意方有为是怎么评价他,“若是陆振国真的问心无愧,当年何必要将我领回来?”
领养一个非亲非故的孩子,而且那孩子还是自己初恋的孩子。
谁会做这样的事?
方有为拿过了自己刚扔在窗台上的打火机,把窗户又开大了些:“你就是这么想的?”
当年为了打消常安的顾虑,陆振国把萧云城领回来不久之后就去做了亲子鉴定,上面显是他和萧云城之间的确是不存在任何的血缘关系。
简而言之,萧云城并不是陆振国的私生子。
但现在看来,萧云城并不知道这个,又或者说他知道,却不认同这个说法。
方有为咬着烟,偏头点燃,等着烟味被冷风吹散,他才开口嗤笑了声:“萧云城,你这是上赶着认领你这野狗的称号啊。”
“就算是野狗,不也是有人爱得死去活来的。”萧云城冷笑道。
两人之间气氛再一次凝固起来。
不过这次方有为倒是没动怒,只是掸了掸指尖香烟的烟灰:“你也就能拿这件事来说说。有时候我真是奇怪,你既然瞧不上我们这群人靠着身份背景占尽好处,又何必要句句都不离温俏?”
其实萧云城的那点心思他们早就看明白了。
无非就是初来得时候自卑过了头,把自尊看得比什么都重。就是别人从他身边路过,他都觉得别人是在看不起他,觉得谁都欠了他的。
一边鄙夷,自认清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