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节(1 / 2)
作为一名年轻血祖,血义本掌握一片血湖——虽然也被其他血祖嘲笑说那只是一个大池塘,但毕竟是一块地盘。
它手下有2名血仆,57名血兽,这种规模当然算不上大,但也能支撑起一片血湖的基本运转。
只要有血祖坐镇,血湖里的血兽通常会越来越多。
血义干着每个血祖都得干的活儿:尽可能扩大血湖的规模。
原本它找到东面山后的一片血池,结果被另一位更强的血祖血势摘了桃子。对方下手快准狠,直接发动了数百名血兽昼夜挖坑开道,一路将血池连入自己的血湖。
血义只能忍气吞声。
双方实力差距明显,开战那就是自取其辱。
于是血义换了个思路,东面被血势挡住,西面又是靠近危险的沙漠区,只有南北两个方向可以考虑。
北方靠近雪山,血祖们天生厌恶寒带。
南方温暖,但又滋生吸血虫——这些恶心的虫子最喜欢偷吸食血池里的血元素,是一群无恶不作的小偷,也是最让血祖们厌恶的天敌之一。
东西南北,四个方向似乎都不是好去处。
血义苦思冥想,发现还有一个方向可走。
地下!
只要有耐心,挖出一条地道,就能越过危险区域,找到那些藏在崇山峻岭、冰窟雪地亦或是危险丛林下的血池暗流。
说到底,血池也是因为规则之力在地下的作用和挤压。
地下挖掘是一项困难而艰辛的工程,血义不仅发动了所有血兽,自己也投入到了深挖的第一线工作上。
可就在秘密工程紧罗密布进行时,忽然爆发了一场天灾。
血湖周围忽然爆发了连番地震,直接将规模不大的湖泊给撕裂了,大量血元素沿着水渗入地下。几乎顷刻之间,这里就变成了一片烂泥。
麻绳专挑细处断,噩运只找苦命人。
面对此情此景,血义仰天大吼。
“你妈的!为什么!”
嗷嗷发泄了一通之后,血义收起忿怨与脆弱。
生活还得继续。
它检查了一下血湖。
的确是一滴都不剩了,地震将整个湖彻底毁掉,只留下底层淤泥,以及泥里深处潜伏的一只吸血虫。
那虫子吃得饱饱,胖得像头山猪。
血义忽然忍不住大笑。
两名血仆吓得瑟瑟发抖。
其中一名还是大起胆子说:“义哥,你没事吧?你不要吓我们……”
“没事,我笑得是天无绝路。”
血义指着地上的吸血虫:“天灾不可抵抗,但这畜生给了我启发。我们过去都是辛苦深耕血湖,寻找新的血池补充扩张……那么为什么不能像它们一样?离开血湖,移动起来?”
血仆俩面面相觑。
“不懂?就是我们要走出去,去寻找血池,而不是缓慢地挖通渠……这样要快得多,要将自己看成是移动的血池!我们要移动,要寻找,要离开过去的安逸地带。”
“这就是上天给予我的启蒙。与这相比,区区一个血湖损失,又算得了什么?”
血义自然是在撑场面。
老巢被天灾毁灭,作为这里的老大,它必须说点振奋士气的话来。它表现得越是镇定,手下们才不会惊慌。
“老大高见!”
“不愧是老大。”
它手底下的两个血仆抓吸血虫的脑子很一般,但拍马屁和领会上意的智慧却一直不俗。
“义哥,我们要怎么找?”一个血仆小声问。
“就这样。”
血义踹了一脚泥里的吸血虫。
受到袭击,吸血虫立即飞快奔跑起来,胖圆的躯体丝毫不见笨拙。
“跟上它。”
血义带队,开始放牧吸血虫。
……
事实证明,血义的判断并无问题。
吸血虫对血池有着格外敏锐的感应,它在血祖时不时的殴打下一路长途跋涉,在北方的雪山之间找到了一片疑似被冻结的冰湖。
来到这里,吸血虫腿脚都利索了起来,它一个猛扎钻进冰层。
血义一声令下,众手下破冰除雪,果真在层层冰砖底下找到了一片凝固的大血池。体量比过去那个血湖还要大!里面还有一些沉睡的血兽,以及三名血仆。
“老大就是老大!”
“老大的智慧真是让小的大开眼界……”
听着小弟们的吹捧,血义心情不错。
多说几句,再说几句。
享受得差不多了,它这才命令:“将这片血池活跃起来,我们现在有新的地盘了,动起来,动起来!”
新地盘地处于雪山之中。
这里劣势在于,要让血池不会凝固,需要血仆和血兽不停地搅拌和翻滚,保持其活水的状态,比过去要累很多。
优势则是不容易被其他血祖盯上,冰雪地带很难一路开凿水路,易守难攻。
血义还没过上几天安稳日子,变故再起。
一场毫无前兆烈日忽然降临,将这片寒冷地带的冰雪迅速融化,整个血池里的冰渣肉眼可消失,恢复了其本有的流动。
可紧接着飓风骤起,池子里的水被一股股龙卷型的大风吸入了空中,整个血池直接给抽没了。
血义沉默了。
所有小弟都看向这位老大。
血义再次大笑:“兄弟们,你们看,我们的人手从过去的六十人,变成了如今的两百来人,我们变强了!”
“我们要继续放牧吸血虫,让它去找到更多的血池和兄弟,将我们的规模进一步壮大,这是血之意志给予我的使命与神启:我们的征程是走遍血海!”
发表了游牧宣言后,血义开始带着人马继续前进,吸血虫变成了它们寻找下一片栖息地的引路者。
但这并没有说起来那么容易,没有血元素补给,血兽会逐渐死亡,血仆也会持续衰弱,就连血义这位血祖的力量也会受限。
它必须找到下一片血池……
五年弹指一挥间,血义先后找到了三片血池,一个血湖,但命运都指向了同一个结局:它所到之地,不论血湖还是血池,都会遭到天灾袭击后蒸发消失。
经过几年洗礼,小弟们都已经习惯了这一情况。
老大就是天选之子。
这待遇很正常。
天灾傍身,这不是噩运,而是血之意志的霸气外露。
流浪在外第六年,血义做出了一个决定,它要返回曾经的老巢。倒不是因为怀旧,只是为了要做一件大事。
“兄弟们,我们这次的目标是,血势的血湖!”
它已经想好了。
如今自己手下兵强马壮,新仇旧恨就在今天好好算一算。
它目前的实力和血势在伯仲之间,不过加上天灾助战,那就是巨大优势。
能不能拿下血湖还是其次,关键要出一口恶气!
打不过,也要让血势也无家可归!
血义以一次偷袭拉开战斗序幕。双方数百血兽混战一团,血仆们捉对厮杀,整个血湖翻江倒海。
“血义!别在这里发癫!”
血势一边和血义鏖战,一边大吼:“你地盘毁了,关我屁事!你有本事找天灾去!”
血义只是狂攻。
它心里冷笑。
天灾?天灾会找过来的,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