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3章 笔胜刀之《不存在的布林登》(1 / 2)
也不怪男高音激动。
这个世界连造纸术也没出现,也即是说,文学创作还处于极为精简的史书阶段。
古今中外,在造纸术、印刷术出现之前,因写书成本太高,主要的资源都投入到更实用、更迫切需要的历法、史书编撰,剩下的资源也会用在诗歌记录上。
故事只口口相传,成书的几乎没有。
比如在大天朝,从唐朝开始出现传奇故事,到明清,各种话本才大范围普及开。
四大名著,皆出自明清。
除去诗词被唐宋写绝,后来文人无奈,只能转向戏剧与话本,更重要的原因还是写书的成本。
晋代左思写一首《三都赋》,才多少字?
竟然洛阳纸贵!
把十个曹雪芹放在晋朝,他们也写不出《红楼梦》啊!
破产的曹家,没钱买纸!!
故而,在丹妮“发明”龙氏纸、真龙印刷术之前,冰与火之歌的世界也走简单直接的史记风格。
写史,当然要简单、明了、直接。
故而,学士们纵学富五车,编出来的小说戏剧也干巴巴的。
就好似那敦伦之事,一种阳上阴下的姿势,一用就是几千年。
忽然某一日,奴隶湾蹦出个龙女王,弄出一套《108种春啼之术》,那些干巴巴的人儿,能不惊艳?
文学技巧与科技一样,都是在不停发展,不信你去看看古代名著。除了用词华丽、语句优美、人物饱满,在故事转承、情节设计、剧情冲突、水字数等方面,可能还不如网络上的大神作家。
呃,就是水字数,别以为名著就不水文,天底下写小说的,就没不水文的。
有时候作者故意水,但更多的时候,作者也不知道自己在水文。
比如《西游记》,吴承恩肯定不愿水文。
可《西游记》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桥段:唐圣僧被妖精捉走,悟空好一场打斗,打不过,去请某某某来帮忙明明我们读者都知道悟空的经历,偏偏作者还要借悟空之口,对着某某某,再把悟空之前丢师父、斗妖怪、遇到的麻烦,详细说一遍。
这不是水文是啥?
还有,悟空、八戒、沙僧与妖怪打架前,很多时候都会自报姓名来历,也即是用一首很长的口水诗装逼,从出生到现在经历的人生大事,娓娓道来,说的是朗朗上口,滑溜脍炙。
第一次听,只觉惊艳,可后面第二次,第三次第n次之后,你会选择快进。
悟空和八戒不仅介绍自己,还介绍他们的兵器,金箍棒和九齿钉耙的来历、功用也编成顺口溜,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说。
说白了,这段剧情在文中的意义只有一个:装逼!
我怎么怎么牛逼,我的兵器怎么怎么牛逼,不是装逼是啥?
若让网络作家来写,他也会装逼,甚至比老吴装的更频繁。
遇到一个妖怪,不装个十次八次逼,都对不起那么好的妖精人设。
可网文作家装逼一定会换着花样,各种脑洞地装。报名号、炫武器,就算有,也只会出现一次。
最多,用悟空和金箍棒的实战表现效果来装。
比如,今个儿用金箍棒砸倒一棵树,明日就换成小山,后日砸烂一片大陆,大后天砸爆一颗星球,再之后,砸爆一片太阳系、银河系、宇宙、多元宇宙
最终,跨过电脑和手机屏幕,一金箍棒砸到读者老爷们的脑瓜上。
咳咳,扯远了。
总之呢,龙女王非平铺直叙的创作手法,在这个诗歌、戏剧以平铺直叙为主的世界,算开了某种先河,勉勉强强算个“异界莎士比亚”,引得很多人都来模仿。
吉斯奴隶主、学城学士、自由城邦的歌剧编辑等等,都在研究奴隶湾的戏剧,研究龙女王的手法。
即便心思敏感的侏儒,这会儿也打消了对龙女王的怀疑,只叹道:“《萝希的梦》编的真好,通篇没说无面者一句不是,却让所有观众对无面者恨之入骨。”
“是呀!沃格雷夫博士已经青出于蓝,《萝希的梦》必将成为流传千古的名篇。”男高音赞同道。
“可学城对无面者哪来这么大的恨意?编着故事诋毁无面者。”侏儒疑惑道。
“你竟不知学城与布拉佛斯的矛盾?”男高音诧异道。
“略有所闻,”提利昂点点头,道,“那点矛盾不重要,重要的是两家都违反宾客权利,也都想把‘第二鼠厨师’的帽子戴在对方头上。但都这么长时间了,怎么还没消停?”
“很难结束,沃格雷夫博士甚至发下‘无面者不解散,圣战永不停息’的誓言。”
“何至于此?!”侏儒目瞪口呆。
“之前的确消停了很多,可最近”胖歌唱家迟疑地看着侏儒,停了下来。
“今日我只是艺术爱好者,我们谈艺术,没身份之分。”侏儒道。
“你叔叔死后没多久,学城才发下圣战不止的誓言,很是忙碌起来。”
“喔”侏儒若有所悟,点头道:“原来如此,那群猴精的王八蛋,打得一手好算盘。只是,无面者怎么也比我婊|子老姐可怕吧?”
男高音拿眼睛去瞥牵着阿斯塔波土狗、在角落巡逻的骑士,低声道:“学城也养了很多狗。”
“大家都知道了?”提利昂丑脸扭曲。
“当然,天下苦无面者久矣!”男高音的声音更低了,细弱蚊鸣。
“有效不?”提利昂来了兴趣。
“非常有效,小道消息,最近半年,仅在密尔、泰罗西两城,就至少有三起无面者刺杀之事被提前发现,甚至逮到一个无面者,可惜他自|杀了。”
“七神在上,效果这么强?”提利昂震惊了。
男高音左右看看,见除了侏儒的女伴——亚莲恩公主,没人注意到这边,才笑着道:
“经过特殊训练的优良猎犬能嗅到血腥气,还能分辨出陌生人的气息,对杀气更敏感。
您想想看,无面者剥活他人的脸皮戴在自己脸上,怎能避免血腥气与杀气?
即便他手段高超,能隐瞒血腥与杀气,可他第一次出现,狗能察觉不到陌生人?
据说,密尔有商人发现商机,开始秘密训练特种犬,他们让人排着队从猎犬身边走过。
一百个排队的人中夹杂一个陌生人,若猎犬能嗅出来,则活;嗅不出,则死。
用活下来的猎犬做种子,生下的小狗再训练,一千个人排队,混杂一个洗过澡的陌生人
如此循环,总有一日,只要是陌生人,都别想靠近‘无面者克星犬’。”
“有道理!”
几人正说着,又有新的舞台剧开场,阴郁的灯光氛围,诡傑的背景音乐,超时代的克苏鲁舞台设计与服装道具,一下子就吸引了侏儒的注意力。
一个黑胡须、秃了顶的瘦高个,身边跟着足足15名乐师,比胖男高音多了10个。
“他是潘托斯的杰克逊,号称歌剧皇帝。”胖子酸酸地说。
“高塔的阴影下,暗之君王拿着一份名单。”
杰克逊洪亮的声音,连厅内最角落的里的侍卫也能听到,偏偏离舞台最近的人并不觉得喧闹刺耳。
“他发出一声轻轻的呢喃,那是一个名字!”鼓手们敲打出缓慢而阴郁的节奏,淡淡的竖笛声好似夜风中呜咽的鬼魂。
“一个名字,一条亡魂。”乐师们齐声咏颂。
“他以鲜血与杀戮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