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石心夫人的审判(1 / 2)
“残人并非通常意义上的土匪。”当丹妮问起‘残人’何意时,梅里巴德修士神色复杂,似乎陷入深深的回忆之中。
半响,才叹息道:“他们都曾是淳朴的平民百姓,从没离开自家草屋哪怕三公里地,直到某一天,领主的召唤来了。
他们辞别妻儿,穿着破烂的鞋子和破烂的衣服,在领主华美的旗帜下出发。
他们拿着镰刀、开锋的锄头,也许能有一把柴刀,或者更惨,只能用皮索把石块绑到棍子上制成的简陋锤子。
兄弟、父子、朋友共同踏上征程。
虽身处乡野,他们也都听说过传奇英雄的歌谣和故事,出发时一个个心情迫切,梦想见证奇景,赢取财富和荣耀,甚至幻想自己有一天也会成为故事中的主人翁。
可惜战争是一场看似伟大实在残酷到极点的贵族游戏,绝大多数人在踏上战场的第一日便已梦醒、梦碎,甚至没有醒悟的机会。
侥幸活下来的,有人精神崩溃,更多的却麻木坚持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数不清参加过多少次战斗,,弟弟眼看着哥哥死去,父亲失去儿子,朋友的肚皮被斧头劈开,他还试图塞住自己的肠子
那样的场景,即使是第一百次战斗中幸存下来的人,也有可能在第一百零一次战斗时崩溃。
他们看见带领自己上战场的领主被砍倒,另一个领主高声宣布他们现在属于他。
他们受的伤刚愈合一半,就又负上新伤。
他们从来没吃饱过,鞋子在无休止的行军中逐渐解体,衣服烂成布条,许多人更因喝了脏水而生病,屎尿都拉在裤子里。
他们想要新靴子,想要更暖和的斗篷,如果能有生锈的铁半盔会更安全。这些东西领主可不会提供,于是,他们去扒尸体。
再过不久,他们开始习惯于从活人那儿偷——在战争进行的土地上,有跟他们过去一样的老百姓,他们偷这些人的东西,偷鸡摸狗,杀牛宰羊,抢夺平民的女儿。被人发现了也不怕,他们是兵,手中甚至拿着领主征粮的布告,而对方只是普通老百姓。
某一天,他们环顾四周,从茫然中惊醒——所有的朋友和亲人竟都已逝去,自己身边全是陌生人,头上的旗帜也难以辨认。
他们惶然不知身在何方,不知如何回家,甚至忘记了家,以为那是另一人的记忆
他们为领主而战,领主却不晓得他们的姓名,只会威风凛凛地高声呼喝,要他们列好阵形,拿起长矛、镰刀和开锋的锄头,坚守阵地。
接着,骑士们袭来了,那些全身铁甲、看不到脸的骑士,冲锋时钢铁的轰鸣声充斥整个世界……
终于,他们崩溃了,他们打算逃跑,在战斗过后扒着死尸爬走,在漆黑的夜晚偷偷逃营,找个地方躲起来。
他们当了逃兵,成为残人。
到了那时,所有传统观念与荣耀都已消失,国王、领主和神祇对他们来说还不如一块馊掉的肉,至少肉能让他多活一天;也不如一袋劣酒,可以暂时淹没他们的恐惧。
逃兵的生活今日不知明日,吃了上顿不知下顿,活得像野兽而不像人。”
船舱静默,只能听到船舷外河水流动的声音,最后,老修士喘了几口气,哀伤道:“此时的三河流域有很多残人,我们该警惕他们,也可以在他们犯罪后处死他们,但最好能先给予他们理解和同情。”
“残人的确值得同情,”丹妮神色复杂,“维斯特洛的农民似乎比奴隶更惨,这改革力度得非常大才行,我要好好想——”
“嘭!”
麻脸小伙又在她头上敲了一记,在丹妮召唤巨龙喷他一脸之前,梗咽道:“同情什么?三个北境人进入我家庄园,我父亲以为他们是盟友,便拿出面包招待他们。
可吃饱喝足后,他们便兽|性大发,砍死我父亲和大哥,奸·杀我十岁的小妹,那是人干的事吗?残人都该杀!”
算了,大黑,不用下来了
渡船在河道中七弯八拐,最终荡入一处茂密的芦苇丛,兄弟会拿出皮头套把丹妮几人眼睛蒙上,一脚深一脚浅地带上岸边,几匹马等在那,他们被搀扶着上马,又在湿冷的林子晃荡了一个多小时。
最终,头套被摘下,他们来到一处低矮山洞前,四周是一片树林,叶子落下,光秃秃的,只剩一根根枯瘦手指般的树干。
洞内空气寒冷阴沉,有泥土、虫子和霉菌的味道,头上是岩石,还有树根从缝隙间冒出,脚下是碎石与黄泥巴。
似乎到处都有洞穴、裂缝和罅隙,道路四通八达,如蛛网密布。兄弟会举着火把带路,其间还碰到不少守在拐口的门卫。
“干嘛要来这种地方,山洞狭窄,可不比旷野安全。”佩雷斯坦博士抱怨道。
他屁|股、大腿受了伤,行动艰难,被巴利斯坦背在背后。
他的提醒丹妮也明白,但老博士即便见过“真龙吼”杀狼的过程,也不完全明白她的底牌。
巨龙的确无法钻入山洞,可狭窄的空间内,她的“真龙吼”威力更强,有瓦雷利亚钢铁铠的巴利斯坦当肉盾,丹妮有把握保证自己的安全。
唔,如果最坏情况发生,恐怕无暇顾及老博士了,他的担忧从某方面来说也很合理。
穿过一处洞口低矮的隧道,他们进入一个巨洞,四五百平米的宽阔空间,里面满是土匪。
“咳咳咳”还没进入洞内,丹妮便被飘来的袅袅青烟呛的咳嗽起来。
土匪在泥地中央挖出一个大火坑,很多人簇拥在火堆边取暖,对抗山洞里的寒气,可如此封闭环境下,烟雾弥漫,来不及飘出去,空气质量太差。
丹妮他们的到来惊醒了草垫子上的沉睡之人,有男人,也有女人,甚至有几个小孩,躲在母亲怀里探头张望,一个个面黄肌瘦,可怜巴巴的。
他们没下去惊扰那些难民,沿着墙根来到对面一处岩石裂隙。
三十平米的狭长空间,支起一张搁板桌,后面坐着一个灰衣女人,披斗篷,戴兜帽,光线太暗,看不清容貌,直觉兜帽底下的眼睛闪烁着寒光,似乎比丹妮龙魂合体状态下更骇人。
深夜了,她也没休息,正把玩一顶青铜王冠,箍上围了一圈黑铁剑,她端详着它,手指摸索剑刃,仿佛在测试它们有多锋利。
“夫人,我把他们带过来了。”戴着狗头铁盔的柠檬嚷道。
守在门口的大个子扫视丹妮他们一眼,一指布蕾妮:“先审判弑君者的婊|子。”
“什么?你们叫我什么?”布蕾妮怔然道。
“你是狮子!”一个带北方口音的青年人拿着布蕾妮的守誓剑过来,放在石心夫人身前桌面,剑柄后端有一颗黄金狮子头,红宝石眼睛像两颗红色的星星一样熠熠生辉。
“还有这个”一个灰发老者将一张羊皮纸放在剑旁,“上面有小国王的印戳,说携带者在为他办事。”
丹妮却对他格外关注:一件残破不堪的旧袍子,淡红与白色相间,灰头发又长又乱,脸颊和下巴的皮肤松松垮垮,满脸粗糙的胡碴,很其貌不扬。
但老头双眸中有两团如火山喷发般的熊熊巨焰,也只比她的九色漩涡逊色少许,竟是她迄今为止见过的最强大巫师,也是最强红神祭司。
唔,本内罗除外,她不清楚至高牧师的底细。
这人应该就是密尔索罗斯了。
石心夫人将剑搁置一边,开始读信。
这时布蕾妮也开始争辩:“我不是狮子,我为凯特琳·史塔克夫人服务,剑是詹姆爵士给我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