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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 美人布蕾妮(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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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莎呢?就是那个从早到晚都嚼着烟草,把牙齿染得血红的胖老板娘。”巴利斯坦问道。

“玛莎是我姑姑,她死了,两年前就死了。”

“死了怎么死的?”

“被老狮子吊死在店门口。”

“老狮子?泰温公爵?”

“对,”垂柳不等他再问,便自顾自解释道,“当日小恶魔正好在楼下喝酒,被史塔克夫人逮着。四王之战时,兰尼斯特打过河,绞死了玛莎姑姑,作为对她袖手旁观的报复。”

“袖手旁观?泰温老糊涂了,你姑姑一个旅馆老板,如何能在徒利千金、史塔克夫人面前不袖手旁观?”丹妮嘴角抽搐道。

垂柳无奈道:“贵族那会对平民讲道理?”

“可惜了,玛莎烧得一手好菜,酿的麦酒也非常香醇。”佩雷斯坦砸吧砸吧嘴巴,遗憾道。

“你也知道玛莎?”丹妮惊奇道。

“唉,这可是一家与羽笔酒樽其名的传奇老店,我游历七国时住过。”老博士左右看看,跑到北边第四个房门口站定,笑着道:“这是两百年前,‘善良的’亚莉珊王后与‘人瑞王’杰赫里斯陛下居住的房间。”

“你瞎说吧?”垂柳瞪眼,惊疑道。

“呵呵,”老博士扯了扯胸前长长的链环,傲然道,“小姑娘,看到了?五节红铜链环,历史学博士!”

“垂柳,这间房今后要涨价。”丹妮进入人瑞王曾经的卧室,并不太宽敞,只四十平米,比其它屋子多了间小盥洗室、一个壁炉。

她把身后大帆布包解下,放在壁炉前的靠背椅上,来回打量一圈后说:“床上羽毛被有些发霉,给我换件干净点的。壁炉点上,卫生间里的蓄水罐加满水。”

“我们两个就住左右两边的房间。”巴利斯坦道。

之后老骑士又拉着垂柳询问了最近发生在旅店附近的大事。

“狼崽子与狮子来来回回,附近村庄全部毁在士兵手里,路上土匪、麻雀、失去家人的孤儿越来越多,旅客越来越少,我们旅店早已没有粮食,只能靠捕猎、捕鱼为生,这算不算大事?”垂柳说。

“兰尼斯特有什么安排没有?组织灾民重返家园,种植这天气,估计还能种一波芜菁、包菜之类的耐寒作物。狮子打了胜仗,河间属于他们了,总该管理自己的地盘吧?”丹妮问道。

“附近的狮子倒是多,可除了杀人、抢东西,他们什么也不干。上次猎狗在这杀了几个狮子,结果我堂兄又赴了玛莎姑妈的后尘,被狮子杀了出气。”垂柳闷闷地说。

丹妮心中一动,问道:“猎狗他一个人吗?”

垂柳眸中闪过警惕之色,“为什么这么问?你想打听谁的消息吗?”

丹妮古怪打量小姑娘一眼,孩子,你果真太年幼,经验浅薄啊!

我啥都没问,你便主动透露出自己知道猎狗身边小姑娘是艾莉亚·史塔克的事实,而且还想保护她的行踪,你和艾莉亚什么关系?

她翻个白眼,“你也说了,猎狗杀了好几只狮子,他又不是传奇英雄巴利斯坦,没有同伴,能一对多,杀死好几个武士?”

“巴利斯坦那么强吗?猎狗一对三,有个女孩帮忙,却还是受了重伤。”垂柳怀疑道。

丹妮默默点头,这才是这个世界的正常武力值。

差不多的装备与身体素质,一挑一能稳赢,就算好手;一挑二能赢,是高手;能一对三,有过半赢面,便是超级高手;那些一挑四、挑五的家伙,便属于传奇英雄的行列,比如拂晓神剑

如果不用“狮子吼”作弊,同样装备情况下,丹妮也只能一对二,对手还不能太强。

“巴利斯坦曾经在学城一个打十一个,十个全副武装的精锐士兵、一个全身铠的大骑士,自身毫发无损,对方死了六个,连那骑士也被砍掉脑袋。”

“哇,没想到‘无畏的’巴利斯坦这么强,比凶名赫赫的猎狗强太多了。”小姑娘一脸敬佩与憧憬。

巴利斯坦尴尬摸摸鼻子:陛下,您实在太看得起老夫,没这身铁甲,老头子早被人砍成两截啦!

等垂柳离开,老骑士还告诉了丹妮很多与这家‘十字路口客栈’有关的事件。

比如,除了人瑞王,劳勃与瑟曦从北境返程时,也在这住过一天;篡夺者之战中,雷加王子与劳勃的决战之地就在旅馆南边的河滩。

因为雷加胸口用红宝石镶嵌了红色三头龙,结果被劳勃铁锤捶了胸口,红宝石在河滩碎落一地,那处河滩又叫‘红宝石滩’。

那日,艾莉亚与猪倌在红宝石滩练习剑术,乔佛里与珊莎也跑红宝石滩散步,结果艾莉亚的冰原狼娜梅莉亚被放逐,珊莎的‘淑女’被艾德刺死

提利昂也是在这家酒馆被凯特琳绑票似乎一切大事件的开端都在这发生的。

简直是《权游》世界的‘刘家村’啊!

很快,几个小子为他们端来热水和几捆木柴,壁炉点燃,清洗身体,又下楼吃了几块烤马肉,三人便回到房间呼呼大睡。一气睡到天色昏暗,门外走廊上沉重的脚步声将丹妮与巴利斯坦惊醒。

待听到垂柳为客人介绍房间的声音,丹妮又躺回羽毛床上,懒洋洋盯着窗外昏沉的天色发呆:要下雨了。

客人似乎在他们对面住下,时不时传来脚步挤压地板的声音,丹妮心想,对方一定是个高大魁梧的战士,甚至还穿着铁甲,那声音与巴利斯坦走动时一摸一样。

丹妮再睡不着,干脆起床,就穿着内衣,在屋里练习剑术。这段时间飞行几万里,甚至学会威力强大的龙炎控火术,可她依旧没放松对体魄的锻炼。

嗯,没放弃成为骑士王的梦想。

出了一身汗,她就着壁炉上挂着的水壶,洗了个热水澡,顺便把头发上的染色剂洗去,恢复一头灿烂银丝。

接着又将铁甲擦洗一遍,涂了一层油,前后折腾了两个多小时,外面天空已经彻底黑暗,还有淅淅沥沥的冰雨从窗口飘进屋里。

这时候连红鼻子老博士也醒了,一瘸一拐地走过来,敲门询问:“今晚还要不要按计划上路?在下雨呢!”

“呵呵,东边日出西边雨都不懂?这里下雨,往北走半个小时雨自然就停了。”丹妮笑着应道。

“说不定北边在下雪”老头子嘟哝一句,便回房间穿衣服去了。

其实坐在龙背上飞行,只要戴上头盔,把风挡住,即便在北方高空也不会冷,因为巨龙鳞甲是滚烫的。

丹妮在老骑士的帮助下穿上皮甲、铁铠,再套上羊毛衫、披上厚厚的披风——在君临成衣店购买的影子山猫披风,上面有黑色条纹,几乎是这个世界最保暖的皮裘。

十个金龙,非常昂贵,据老板说,整个君临也只这一件。

丹妮曾怀疑它是二手货,披风虽干净整洁,还带着兰花的清香,毛发颜色却有点淡。不过老骑士建议她买下它,无论它是几手货,总归保暖没有错。

呃,丹妮还真猜对了,她穿了提利昂的二手货皮衣。

没错,整个君临只一件影子山猫披风,就是当年提利昂从明日山脉带回来的那件。

小恶魔“净身出户”,皮衣也流落在外,被商贩收购了去。

额外说一句,影子山猫也是传奇生物,比龙弱,却强于冰原狼,非常罕见,更难以捕获。

它有多牛掰呢?

牙尖嘴利,猛如虎,壮如牛,轻盈如猫,这些猛兽的基本配置就不提了。

可怕的是,它可以嗅到十公里之外的血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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