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谁敢比我惨(1 / 2)
“自由骑手是雇佣兵的一种,他们没有骑士身份,但有马匹,懂一点马上战斗的技巧。与普通雇佣兵的唯一区别,他们有马。”
丹妮点点头,一匹良马一个金龙以上,算上马具,日常喂养和护理,无有恒产普通雇佣兵压根供养不起。
“骑士比较麻烦,一般情况下,一名有志成为骑士的孩子,大概在七岁时被送入一名骑士身边担当侍童,做些倒酒、跑腿之类轻松却能与骑士建立亲密关系的活计。
当然,这个过程也并非不接受武艺教导,有剑术教头专门负责帮孩子们打基础。
等年纪更大一些,12岁以上,大概到了青春期,侍童晋升为侍从。骑士会亲自教导侍从使用武器与马匹的技巧,传授他们战场生存经验。
嗯,骑士精神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教学项目。
侍从也有陪伴骑士上战场的义务与权力。
为骑士准备马匹铠甲,与之并肩作战这个过程中,侍从能从骑士那学到更多的战争技艺——如果那个骑士真有那玩意儿的话。
很多侍从一辈子都是侍从,因为他们没钱为自己购买马匹与铠甲。”
丹妮咂舌,“他的骑士不能赠送一套铠甲、一匹马吗?”
乔拉骑士深深看了丹妮一眼,自嘲道:“因为我屡次在比武大会上将自己的铠甲与马匹输给对手,没多久我就花光最后一点积蓄,不得不找布拉佛斯金库借下巨债。我可是有封地的伯爵,莫尔蒙家族传承数千年。”
“听说兰尼斯特家借了篡夺者几百万金币。”丹妮又道。
“有那么多吗?”乔拉疑惑,片刻后他摇摇头,叹道:“维斯特洛有句俗语,泰温公爵拉的屎都是金子。贵族与贵族也是不一样的,西境多山脉,而很多山脉下都埋着取之不尽的金矿、银矿。”
原来家里有矿!
“你继续。”丹妮抬抬下巴示意。
“继续什么?骑士还是我的故事?”乔拉舔舔嘴唇,感觉自己说了好多话,嘴巴都干了。
“先说骑士吧。”
“任何骑士都可以册封另一位骑士。所以,如果骑士认为成年后的侍从有成为骑士的资格,他会把剑搭在单膝跪地的侍从的肩头,大声宣布受封人的名字和家族
过程比我讲的更繁复,新受封的骑士还会接受修士涂抹圣油,还得去圣堂过夜。那是一个皈依七神的过程,所以,信仰旧神的北境人很少成为骑士。”
“那你是个假骑士?”丹妮歪头看他。
骑士涨红了脸,争辩道:“没有假不假的,北境贵族无需受封也一样会被认可为骑士。”
很快他又接着说:“我是北境中少有的受过洗礼的骑士。成为骑士除了上述所讲的正规方法,还有一种更快捷的方式。
如果在战争中立下功劳,封君可直接册封他为骑士,我的骑士身份就是这么来的。”
“帮助篡夺者覆灭坦格利安王朝的战争?”丹妮挑眉问道。
“不,不是。”他连忙否定,“是平息巴隆大王叛乱的那一次。”
他不知道,换了芯子的丹妮,压根不在意坦格利安失去王位的篡夺者之战。立即转移话题,道:“在自由骑手之外,还有雇佣骑士与誓言骑士的说法。
誓言骑士是庇依在其他贵族门下的骑士,他们发下誓言为其效劳,故称誓言骑士。多半为有骑士称号,但无封地的小贵族。
嗯,我之前就是你哥哥韦赛里斯的誓言骑士,后来他我又成了你的誓言骑士,直到您赐予我更高的荣耀,让我成为女王铁卫。”
听着他动情的诉说,丹妮心里吐槽:当初你可是“舔着脸”自己找上门要当韦赛里斯誓言骑士的,成为我的御林铁卫那次,还是你主动要求的,那时我只试探着让乔戈他们成为我的血盟卫
乔拉骑士可不知道某人得了便宜还卖乖,继续道:“大贵族经常雇佣一些自由骑手巡视自己的领地,与誓言骑士的终生效忠相比,雇佣骑士更灵活,也更便宜。
熊岛也不算小,我养不起誓言骑士,麾下也有几个巡视林子的自由骑手。”
说到这,他感慨万千地叹了一口气,低落道:“我破产了,连厨子与竖琴手的薪水都无法支付,而琳妮丝一听说我有典当那些珠宝首饰的想法,便
为了钱,为了留住琳妮丝的珠宝、歌手、厨师,我
我的雇佣骑手捕捉到几个偷猎的平民,按照传统,他们只能在被砍手,或者发配到长城加入守夜人两者间做选择,但为了钱,我终于彻底放弃自己的荣誉。
我将他们卖给了泰洛西奴隶商人,这违背七国的法律——七神信仰下不允许奴隶存在。”
“你被流放了?有点严苛,可以先罚款以儆效尤,警告你下不为例嘛。”丹妮说。
“比流放更荣誉,也比流放更残酷,我犯了死罪,要被砍头。”
“呃”
“根据先民的传统,艾德史塔克要亲自审判我,听完我的临终忏悔后,他也必须亲自用寒冰砍下我的脑袋。”
(寒冰:史塔克家的族剑,瓦雷利亚钢,公爵用之处决犯人——不分贵贱,皆可平等享受寒冰的锋刃)
丹妮看看乔拉刚才在石板上刻画的维斯特洛草图,说:“临冬城距离熊岛有点远呢,你逃了?”
“差不多一千公里吧,不停换马奔驰,最快两天能到海边,第三天就可以登上熊岛。不过三天对我来说已经足够足够带着琳妮丝和她的珠宝逃跑。”
“如果我没记错,你是莫尔蒙家族的独子。”
乔拉点头,“是的,我父亲就我一个儿子,我还有个亲姑姑,不过她的五个孩子都是女儿。”
“你父亲披上黑袍了?”
“嗯。”
“你曾经作为艾德史塔克的护卫,参加过篡夺者之战?”丹妮又问。
“我还参加了三叉戟河战役。”他轻轻说,声音如拂过鬓发的微风,带着小心谨慎与隐隐的骄傲。
“你为临冬城出生入死这么多年,陪着他当叛徒,陪着他平定叛逆,结果因为几个偷猎者,他要砍莫尔蒙家族唯一男丁的头?!”丹妮语气复杂,虽是问句却平铺直叙。
“史塔克就是这样的人,”乔拉现在说来依旧忿忿不平,显然他也觉得自家封君对自己太过严苛。
半响,骑士又叹道:“这也算他少有的魅力之一吧,公平公正,严以利己,也严以待人。”
呵呵,应该是“严以利己,宽以待人”才算人格魅力吧?
乔拉的事放在大天朝任何一个朝代,都让人无法想象。
这已经超越铁面无私的范畴,包青天还有法外融情的时刻,不然七侠五义怎么可能活得下来?只能说,艾德·史塔克活得太安逸,为人也太过死脑筋。
丹妮不由在心想:难道在这个世界,守江山那么容易?史塔克家这么作,北境之王的位置依旧安稳如山。
可坦格利安怎么丢掉江山的?难道这个身体的老爹,“疯王”伊里斯比艾德还还能作?
天可怜见的,如此没有权谋手腕的他们,可以一边使劲作,一边维系王国几百、几千年。大天朝那些末代君王知道这事后,估计要羡慕得口水都流出来。
其实脑筋死板的只有北境人,像兰尼斯特、提利尔、马泰尔等家族,权谋完全不输于任何天朝著名君主。
“好吧,你继续。“她觉得自己需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这个世界与自己熟悉的东方生存法则差距太大。
她只能适应,要改变至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