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1 / 3)
{1994年2月1
第二天就是我要到人间的时间了,其他天使似乎对与人类一起生活感到很厌恶,但对这我并没有很讨厌,当然这是他们不知道的。
其实我觉得,不论是天使,还是人类,还是魔鬼,都没有分别的,三者之间并没有所谓的界限。天使为了某些目的,可以变成魔鬼,成为堕天使。人类为了某些目的,可以做出不同的好事和坏事,变成天使或魔鬼。魔鬼为了某些目的,可以隐藏自己的本x,变成天使。
有时候我会想,我们这些天使和地狱的那些魔鬼,是不是曾经也是一个人类呢。
躺在床上,我想起一个流传在人间的ai情小故事。
一天晚上,男孩骑摩托车载着nv孩超速行驶。nv孩叫男孩驾驶得慢一点,因为她很害怕,可男孩说这个速度才有趣。在nv孩再次哀求下,男孩答应了,但条件是nv孩要说她ai他,再紧紧的抱他一下,nv孩按他的说话做了。然後,男孩叫nv孩脱下他的头盔并自己戴上,因为它让男孩不舒‘服,而且g扰他驾车。
第二天,报纸报道了,一辆摩托车因为刹车失灵而撞毁在一栋建筑物上,车上有两个人,一个si亡,一个幸存。
驾车的男孩知道刹车失灵,但他没有让nv孩知道,因为这样会让她害怕。於是,他让nv孩最後一次说ai他,最後一次拥抱了他,并让她戴上头盔。结果,nv孩活着,他自己si去了。
所以,人间的ai情就是会为了心ai的对方而牺牲自己吗?
想着想着,我渐渐的睡了过去。}
{1994年2月2
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正靠着一盏灯柱,坐在了一条陌生的街道上。那时,我还不知道毕夏普夺走了我记忆的事。清晨的街道没有很多人,偶然有几个路人经过,他们都以好奇又疑惑的眼神盯着我,却没有任何想要帮助我的想法。
究竟人类不喜欢帮助别人是什麽心理?我想,他们或许不是不乐於助人,而是不想被别人打扰,引来不必要的麻烦罢了。人类大多都只热衷投入关於自己的事情,不是什麽重要的事情,他们就不想付出过多的时间。
然後,我遇到了他。没有在意其他人奇怪的目光,他毫不犹豫的走了过来,蹲在我面前,不吝惜的挂上了个yan光又温柔的笑容,他说他的名字是如月遥。
还是第一次,看到拥有如此yan光气息的人,他浅蓝se的头发在yan光照s下染上一层光泽,金se的眼睛透露出他独有的温柔。
他问有什麽事是他可以帮忙的,然而,我却什麽都想不起,包括我的名字,来历,所有东西。大概在他心理,我成为了一个失忆又无家可归的少nv。
温柔的向我伸出了手,他轻轻的把我从地上拉起来。细心的检查了我身t一遍,确认我没有受伤後,他把我带回了他在附近的家,给了我一个可以安心暂居的地方。}
{1994年11月20
不知不觉,已经与遥一起生活了9个月了。相处得越久,就会发现遥真的是一个很温柔的人。或许,可以说是,他对我真的很温柔。
遥的脾气很好,跟他在一起挺舒’服的,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生气的样子。他跟我说话是总会看着我的眼睛,有一次我问他为什麽经常这样看着我,他说因为我灰se的眼眸很特别也很漂亮。
有时候,我会看得出他有着很多烦心的事情,可每次见到我後总会浅浅的笑着,宠溺的0了0我的头,让我不要担心他。
他的语气一向都很温柔,讲话温温的,对我特别有耐心。下雨天时,他打伞会不经意的向我这边倾斜,过马路时习惯把我护在右边。与他出门时他会主动带件外套,然後在天气渐凉的时候披在我身上,用餐时自然的为我拉开椅子,偶然说起的喜欢的东西他都会默默的记住。
这一天,他无意中听到我在房间里唱起歌来,他发自内心的称赞我的歌声异常好听。我这才知道,原来他的父亲是一间偶像经纪公司的老板,而他将来会替他的父亲接管这间公司。
在他极力的推荐下,他的父亲让我成功出道成为偶像,他们说以我漂亮的外貌和独特的歌声,一定会很受人们欢迎的,他们还在公司附近的高级住所一带里买了一栋双层住宅送给我。
这是我成为偶像的第一天,亦是与遥同居的最後一天。
遥为我取了一个艺名:g,他觉得这个名字跟我很合衬。}
{1994年12月10
遥带我去了一间叫‘therg’的酒吧餐厅,他觉得我会挺喜欢那里的气氛。它虽然位於一条酒吧街,却不像其他酒吧一样有着嘈杂的环境,里面的设计简约而不失优雅,它只有一张不太大的吧台,两个调酒师站在那里安静的抹着酒杯。
遥似乎对j尾酒的认识很深厚,他跟我说每杯j尾酒都有属於自己的故事,他讲了名为argarita的j尾酒的故事,然後我点了一杯试试,酸酸咸咸的,配合起来的味道却很不错。
他还说每个星座都有属於它们的一杯j尾酒,遥是双鱼座,双鱼座是个多愁善感,ai幻想的星座,天生多情,且容易满足,一款口感清爽的大都会很适合双鱼座的人。双鱼座总是充满浪漫的幻想,这杯大都会以伏特加作为基酒,加入了蔓越莓汁,口感酸甜,满足到双鱼座那对ai情浪漫的幻想。
虽然我不太相信星座,但听着遥的说话感到这挺有趣的,可惜,我没有星座,不然就可以让他告诉我适合我的j尾酒了。
原来,人们喝的不只是j尾酒,而是一种情怀。原来,调酒师调的也不只是酒,而是一杯匠心。
离开的时候,我不经意的说了一句,我很喜欢这里的j尾酒。}
{1996年10月31
这是我出道以来第六个演唱会,本来风人想为我多加几场演唱会的,但遥很担心会令我身t有负荷,反对了他父亲的提议。遥每次都会贴心的准备一份热腾腾的早餐,然後跟随司机过来接我。我平时并没有特别提起我喜欢不喜欢吃什麽,但他就是对我的饮食习惯很了解,知道我ai吃吞拿鱼三文治,知道我ai喝什麽甜度的咖啡,大概是他在与我同居时默默的记在心上了。
我坐到後台的一间房间里,戴起耳机听着自己的歌,不经意间抬起头,我看到遥正站在不远处认真的注视着我,连我在看他都没有发现。我留意到遥最近看我的目光变得更柔和了,而且他的眼神好像夹杂着一种复杂的情感。
演唱会後,遥走过来我面前,轻轻的r0u着我的头,不知从什麽时候开始这成了他的小习惯,他似乎很喜欢跟我有这样的小接触,所以我没有去回避。
之後的握手会,我也不知道为什麽要办这个活动,能与喜欢的偶像握手是一件令人很开心的事吗?我从他们的脸上看得出,是的,这是一件让他们发自内心地开心的事情。他们每个都会介绍着自己的名字,再说着类似的话,说实话,在那之後我并不记得他们任何一个人的名字。
然後,我在家里看到六个陌生的人,他们的衣着很独特。那个藏蓝se头发的人一言不发的就用剑刺向我,奇怪的是,那把剑都我面前停下来了,说是被一个类似保护罩的东西挡住了,他们对我这个能力很感兴趣。遥一向把我照顾得好好,所以没有发生过会让我受伤的意外,这也是我第一天知道我身上有这个能力。
那个黑发黑眼睛的男人大概是他们的指挥者,其他人都对他的话很服从。他说我的能力可以帮助他取得一件他想要的东西,我毫不犹豫的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