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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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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你这辈子值不值?

后来,我办了老冯的葬礼。

他前妻和女儿在国外,并不愿意过来。

他老家在四川的一个贫困山村里,长辈们都去世了,亲戚们早就断了来往。

至于朋友,他这人脾气大,心眼小,对人也不怎么讲义气,没有朋友。

只剩个我。

我也没有怎么风光大办——尸体都被野兽啃没了,怎么办啊?

就选了一块很贵的墓地,偷偷烧了些纸钱给他。

“现在都讲究文明祭祀,我要被抓着了,得罚款”我蹲在那里念叨:“那也得烧点,不是您当时把我赶下车,今天躺这儿的就是我了。”

赤那当时刚跑出来,满身戾气的寻仇,如果我在那车上,也活不成了。

那些灰黑色的纸钱飞上天,燃尽,变成灰末散去,我还是说出口了。

“师父,你说你这辈子值不值?”

他走了之后,公司查出他违规操作、收受贿赂等等一系列的问题,开始了一场重大的人事清理。

因而他曾经的下属们,一个都没来。

这把火不但没烧到我身上,我还成功调到了总公司,项目二部的经理,手底下的人最大的比我大十二岁。

所有人都觉得,这是我真正的、物理意义上拼着命把这项目做完的缘故。

只有我自己心里知道,其实是因为我很早就站队了安总。

那些材料,百分之六十都是我提供的。

如果那个天气很好的下午,我们顺利的登上火车。

我一丁点都不觉得自己有什么毛病。

这就是职场,自己人杀起自己人来,当然要一刀毙命。这是他教过我的道理。

但是他死了。

死前最后一刻,他粗暴的将我赶下车,让我逃生。

我觉得自己真他妈的恶心。

火舌舔舐着黄纸,越燃越高,燎得人眼睛发酸。

我抹了把脸,站起身来,最后一次说:“师父,我走了。”

他在黑白相片里,板着脸盯着我,他再也不会给我使绊子了。

以后惹了祸,也再也不会有人护着我了。

——

赤那死在了矿井那场大火里。

其实他打给于诗萱的那个电话打通了,于诗萱一直追问我怎么样,他就挂了。

然后决定带我一起去死——是的,神经病的思维你永远无法理解。

但是也是因为这个电话,确定了他的大概方位,所以警方才能赶到附近。

这一次我在医院修养了两个月,回来的时候,就正式去总公司上班了。

总公司在一个很高大上的园区里,有郁金香和喷泉,对面是一个很大的商场。

就是楼本身有点旧,外墙的玻璃老脏兮兮的,总觉得天气阴沉。

办公室人均985,大家都工位上做自己的事情,非必要不会说话,整个办公区都除了打印机运转之外,没有一点声息。

没有人亲近你,也没有人排挤你,大家一起在食堂吃饭,在茶水间泡咖啡,偶尔也聊聊八卦,但热情下始终保持着疏离。

这挺好的,就是我偶尔会想起老冯,他第一次用咖啡机是什么时候呢?

也被人事委婉的提醒着装,然后把夜市买的lv衬衫扔掉么?

他也会觉得,自己是都市丛林里的一只土拨鼠么?

这些问题永远没了回答。

老冯曾经的办公室就在我楼上,新的主任是一个瑞典回来的工程师,姓将,跟我接触的上司都不同,非常学院派,对下属有一种游刃有余的轻松感。

不会频繁开会,也不会打鸡血,同样也不怎么喜欢我。

某次我着急朝其他组要一份材料,逼问了急了一点,对方是个零零后的毕业生,拒绝给材料,原因是:“今天我们组团建。”

我特么……

如果在工地我就骂人了,在这里有这里的规矩,我只能说:“这个时间不是今天定的,你说过周五前交到我这的。”

“团建是蒋总定的。”她非常傲气也非常冷漠的说:“组长你要是有意见,可以找蒋总说。”

然后钉钉上就再也没有任何消息。

我瞠目结舌,然后蒋总听说了这件事之后,微微一笑,说:“但是任组长,你有时候把自己逼得太紧了。”

“是,我可能江湖气太重,需要领导多指导。”

我努力适应着这里。

原来,我需要在工地连比划带说,绞尽脑汁,才能让工人们理解我的意思。

而现在,我要好半天才能跟上同事的思路。

以前,因为要赶工期,工地最重要的品质就是拼命。

而现在不用拼命,重要的是按部就班,日复一日的把庞杂的每件小事处理好。

我用尽全力才能跟别人保持一样的效率——这意味着我的上升渠道,基本上封闭的。

那天下班做好工作之后,我去找了于诗萱。

那时候她的奖项还没下来,找工作并不顺利,她只能在网上接一些画画的单子。

但也并不缺钱。

虽然她父母被伤透了心,拒绝再见她。

但还是把当初准备给她的嫁妆,托她姐姐过户给她。

荒唐半生,回来仍然是年轻貌美的小富婆——有钱人家的孩子,永远有试错成本。

“所以你难过的是,觉得你领导不喜欢你?”她给我倒了一杯威士忌,里面是一块沉船造型冰块。

“也不是,主要是,我觉得跟他们不是一路人。”我仰头躺在沙发上,道。

“你觉得你的战场在工地。”她说:“因为你在一群大老粗当中,最聪明,最细致,可是在他们中间,你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是了,对不对?”

我没要说话。

她穿着香槟色的吊带,轻柔靠在我身边,道:“但是亲爱的,你得知道,工作没有十全十美的,做体力活,危险,辛苦,还被人瞧不起。”

是的,我已经是“任总”了,去业主单位送东西,被秘书小姐姐说:“哎,你们下回能不能把东西放门口啊!踩得这么脏,我们还得保洁。”

我争了这么多年,想要的无非是——

“干净、体面。”她说:“说白了,你不是想做白领么?你现在已经是了。”

我被她噎住了。

——虽然这个词听上去像上个世纪《知音》里的出轨少妇,但这的的确确曾经是我的梦想。

现在,我不再负责施工一线,而是前期的项目策略。

每天的工作就是坐在办公室里,写项目书,听写下属汇报,开会。

再也不用风里来雨里去的跑工地,冒着生命危险赶工期,永远灰头土脸,永远时刻紧绷,等待下一刻灾难的发生。

我可以跟其他女孩子一样,去逛街、护肤、买昂贵的高跟鞋,排一个小时的队去吃一家网红火锅。

以及,捧着咖啡到处走。

“现在的公司我最喜欢的东西,就是那台咖啡机,”我说:“我原来做厂妹的时候,对白领最终级的想象,就是拿着苹果手机,捧着一杯星巴克。”

于诗萱翻了翻白眼,拿着酒杯敬我,道:“所以,任小姐,为了能捧着星巴克到处走,你愿不愿意去努力适应一下环境呢?”

“别!不要跟我说‘努力’,我现在特别害怕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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