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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饭,少管我了。”看了看时间,我差不多也该回家了,陆争回家要是没看到我,必定发疯。
哪知林厌一拖再拖,等我们离开这里时,外面早已是星辰万里、月明如昼。
他说要送我,我忙说不用,剩下的话还没说出口身后就有人喊我。
语气平常的一句龙溪,但我不用看就知道是谁。
陆争的一切都刻在我心里。
走过来,他在身后虚搂住我的腰,附身贴着我的耳畔讲到:“看见你们两个在一起,我一点也不意外。”
“巧合。”
“放p。”
低声说一句,傲慢的抬起头,他臭着脸跟林厌周旋。
你来我往,明枪暗箭,四处都是看不见的硝烟。
此地不宜久留,陆争和林厌不适合见面。
他们两个一个狂妄易怒,一个疯魔y沉。
俗话说王不见王,俗话又说一山不容二虎…
拉住陆争,我说走吧,我们先回家。
当然了,他根本就不会听我的话。
陆争是我见过最任x的存在了,路边的野猫野狗都b他好驯化。
我真不想看见两个男人为了我大打出手的戏码,要打也别让我看见,你们随意,别叫我尴尬。
眼神给到林厌,我在心里喊着他不听话你听话。
快快快,快走吧。
ga0得我好像水x杨花。
谁知这杀千刀的故意害我,提高了嗓门说:“龙溪,你男人还在这呢,听话,不适合咱俩眉目传情啊。”
这话无疑是火上浇油,他们两人的x格我都了解,一个会打架,一个ai杀人。
会打架的人嘴贱,那么ai杀人的那个就就杀他。
真是千钧一发,谁也没想到陆争的手里有枪,一个正常人根本不会携枪上街。
可偏偏,陆争就是千万个正常人中,最不正常的一个。
有枪不说,偏还肆无忌惮,管你是大马路还是人中央,冲动劲儿上来了,简直是无法无天。
除了si亡,我觉得没有任何一件事一个人可以阻止陆争。
他总是随心所yu,在我不知道的地方,听说他杀了太多的人。
记得在山里的时候我总是胡思乱想,常觉得自己会si在陆争的手上。
可安安稳稳的,一切就只是胡思乱想。
年少时他x情残nve,虽然过分但没有要我x命。
现如今一语成谶,我如愿以偿,把命顶在他的枪口上。
那一秒全世界都安静,下巴上的伤口神奇愈合,血换了一个方向。
我呆呆看着前方,站不住,整个人跌落摔倒。
有人接住我,声音时远时近里面带着颤意和哭腔,眼前的陆争变了模样,但我看清他眼睛里的红了,那不是我的血,那是他眼里的泪。
一切都发生的好快,在我们三人相遇街头的那一秒开始,好像整个世界都在加速运转。
运转,只为了等这一刻,我遵循着宿命的脚步,终于肠穿肚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