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节 三个女人(1 / 2)
刘珉火速派人请来华青君和永林公主。
两人见到抱着孩子的刘珉和盲眼的方绮,大吃一惊。
刘珉一脸恳切:“舅公,皇姑姑,朕当年流落在外,就是蒙方绮收留。”他中间特地停顿了一下,好让两人消化这个消息。接着道:“我们早已成亲,这孩子叫刘铠,我打算封他做太子。”
他也不废话,直接告诉永林:“皇姑姑,你没有孩儿,膝下空虚,方绮自幼孤苦伶仃,拜你做干娘可好?”
华青君琢磨过味来,欣喜若狂。
这么大费周章,可是想让方绮做皇后?永林先喜后忧:“皇上,急不得,那眼睛可得先治。”
“那是自然。”
见他们有事商量,阿奴和纳达岩连忙告退。
方绮好容易见到阿奴,死死拖着她的手不放,刘珉见状,可怜妻子无伴,直接下旨留她住两天。
阿奴本来明日就要走人,加上纳达岩差点被卷入宫廷碾轧,更是离心似箭。这种手术做好了有赏,做不好那是要丢命的。方绮纵然可怜,但是他们的小命更重要。她刚才吓出一身白毛汗,衣服贴在背上冷冰冰的,说不出的难受,哪肯在这个是非之地多停留,欺负未来的皇后娘娘看不见,嘟着嘴一脸不乐意。
刘仲见状说道:“他们明日就要启程回吐蕃,不如让阿奴陪皇嫂一晚就好。”
刘珉这两天政令通畅,觉得骨头都轻了几两,见刘仲反驳他的意思,脸上的喜色就褪了几分。当年梁王宫变之后,大臣们趋炎附势的多,直言敢柬的少,少数正直大臣都被刘鹏杀的杀,贬的贬,清理的一干二净。刘珉重新上位后,当年父亲为他布下的人脉已经七零八落,加上刘珉母族是个扶不起的阿斗,他当皇帝其实掣肘颇多。他无法再相信那些曾经抛弃过他的小人们,惟一可信的只有阿仲这个跟着他一起倒霉的竹马,而阿仲心思简单,从小就被他摸透了底。
刘仲一般都不会违逆他的意思,只有遇上这个阿奴,就处处跟他讨价还价。他跟陆秀秀貌合神离,连盲眼的方绮都觉出几分,大违他命令刘仲娶陆秀秀,拉拢陆家的初衷。
人说三个女人一台戏,意思是两个女人的友谊最稳当。多了一个人就多出了无穷的狗血猜忌,这种三角友谊最后大都以感情破裂告终,而且这种破裂的伤害往往延续一生,很难有修复的可能。同样的情形也适合男生。
如今刘珉看见阿奴和刘仲言笑殷殷,亲密无间,顿时生出一种被刘仲抛弃的感觉,就像小女生突然发现自己的手帕交居然还有一个更亲近的密友,他心中不快,脸色就带出讥诮来,眼睛里白多黑少,看着像八大山人画的黑老鸹。
可是刘仲哪会是看他脸色的人,他眼里只有阿奴。
刘珉白眼抛给瞎子看,一股郁气在胸,正想发作,方绮觉出他的不快,抢先道:“既然这样,阿奴陪我散散步就好了。”
见妻子打圆场,刘珉只好“哼”了一声就算了。
春天的艮岳美不胜收,方绮一脸向往:“春天的味道真的很香。”她只能感觉和风阵阵,听得鸟鸣啾啾。
于是阿奴一路细细跟她解说无限春光。方绮不是天生目盲,儿时记忆里四季的美景还残存着不时回味。她自从进了艮岳,活动范围只有巢凤馆,下面的宫女个个像锯了嘴的葫芦,不敢多说一个字,陆秀秀跟刘仲闹翻后也不来了,哪有人跟她说这些。她不舍道:“你不能多留些日子?”却感觉阿奴的手猛地一抖。
她看不见,自然别的感觉就相当敏锐,联想起刚才刘仲说的话,伤感起来:“阿奴,你不愿意陪我么?”
阿奴连忙解释:“方姐姐,不是我不愿意,如今你身份不同,我只是个蛮女草民,哪敢跟你多亲近。”伴君如伴虎,更何况你那位老公阴险的很。
方绮默然,良久方道:“人都很贪心,那时候只要想着吃饱就好,哪里有多余的奢望。”
“人都是努力往上游走,这是人之常情。”阿奴宽慰道。将心比心,她自己何尝不是得陇望蜀。
她想着方绮出身市井,就算日后眼睛治好了,皇宫之中关系盘根错节,勾心斗角, 也不知道她是否能适应。谨慎提点道:“宫中都是女人,个个都想得皇帝青眼,总会有一些恶毒小人给姐姐下绊子,皇上虽然爱重姐姐,难免有照看不到的地方,姐姐和太子还是多跟永林公主走动往来,方是保命之道。”永林公主在宫中生活多年,应该能镇得住。
方绮连连点头,想起刘仲说过阿奴住的地方远在天边,这一去千山万水,相见无期,不由得恋恋不舍的抓着她不放。
阿奴一抬眼,发现远处假山上有两个人,正是陆秀秀和李长风。刘仲没来得及告诉她自己与陆秀秀闹翻一事,想起那天也是这两人一起出来找刘仲,她微微皱眉。阿奴对觊觎自己财物的人都没有好感,哪怕那人是刘仲老婆。
方绮听说陆秀秀和李长风在,也跟着皱眉。刘仲是刘珉堂弟,她自然偏向刘仲一些,加上前段日子那陆熙熙在艮岳四处游荡,吓得刘珉都不敢上门。她对陆家一样没有好感。此刻有阿奴做参照物,她才想起来,除了第一次,刘仲之后再没有跟陆秀秀一起来看过她,而陆秀秀似乎每次都是打着看她的旗号来找李长风,她想来想去觉得自己被人利用了,对陆秀秀起了几分嫌恶。
而陆秀秀和李长风也看见了亲亲热热的阿奴和方绮,陆秀秀不想跟她们打招呼,掉个头走了。
她不知道方绮跟阿奴的关系,心想肯定是刘仲带阿奴来的,也不知道那个女人灌了什么迷魂汤,方绮那样清淡的一个人居然对她如此热情。虽然已经对刘仲不报希望,但是那晚狼狈之极,看见阿奴她仍然觉得刺心。刘仲现在不避嫌带着她来艮岳是想干什么?自己的地盘被敌人入侵的感觉实在糟糕,她心中怨恨,紧紧地揪着帕子,手指发白。
李长风压根没感觉她心里的惊涛骇浪,替阿奴解释道:“阿奴有事才过来的。”永林公主还是他叫人去请的,他自然知道首尾。
陆秀秀冷哼一声:“她来不来干我何事?”
见她语气不善,李长风不好多说。陆秀秀那晚对刘仲彻底死心,但是人的感情哪能说忘就忘,她素性好强,觉得自己输了乱没脸面,不愿意回家投诉,每每想起来只有躲在无人处哭一场。艮岳里四处都是李长风的眼线,基于一种他自己也不明白的情绪,他总是不由自主的找到陆秀秀。她正是需要人安慰的时候,而李长风深知内情,也就不怕丢脸,哪怕他一句话不说只是坐在一边听自己絮絮叨叨。
见李长风不回答,陆秀秀心中更是恼怒:“她长得那么漂亮,你们自然一个个偏着她。”
李长风觉得她的这个结论真是莫名其妙。阿奴虽然很漂亮,但是带了刺的玫瑰不是人人都喜欢的。加上最早他们那群背夫是准备宰了刘仲换钱滴,后来刘仲救了他一命,此事善了。刘仲脾气随和不会计较,但是阿奴却是恩怨分明的性子,一开始防他跟防贼似的,在她面前,李长风始终觉得自己矮一截,哪怕她甜甜腻腻的叫自己大师兄,他也觉得这句称呼透着莫名怪异,向来对阿奴敬而远之。
李长风在待人接物方面比刘仲精的多,他不想触怒正准备发飙的陆秀秀,连忙标正立场:“她是我师妹,自然比别人亲近些,我可没有非分想法。再说她嫁人了,皇上召见她的丈夫,她当然跟来了。”
陆秀秀见他一本正经,将信将疑:“是刘仲的那个吐蕃义兄么?”
“不是。”这个要怎么说?李长风颇费踌躇,他知道阿奴常常下令不准对外人说起阿依族的情况,况且纳达岩是个大和尚。在中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