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节(1 / 2)
怀玥暴怒过,失控过,因他人罪恶踏入过深渊,信誓旦旦自己能够走出,下手却一次比一次狠,如今终于想通,心情反而更坦然轻松。
她没错,只是自己在痛快的时候,必须要掌握好一个度。
暴露在公众之下的自己,也必须要给社会一个更正向的最终结局。
也许很憋屈,自己所付出的最终会被掩埋,无人知晓她努力背后的目的,但只要社会仍然安定,这就是她存在的意义。
“就像昨晚那个警察小姐姐和我说,热心姐是个好人,但是不需要。”怀玥不以为意撇撇嘴,随即,欠兮兮地笑起来,“所以,现在大家骂的越凶越好。”
对此,孙妃却很不满:“拿你和罪犯相提并论你还乐呢,有些人骂的太脏,看得我都想找出定位把他们抓起来打一顿!”
话虽这么说,大道理大家都懂,但说完孙妃忽然噗嗤一声笑出来,似笑非笑道:“你变了,要是以前,你才不会这样。”
怀玥做事,诸位队友心里都有数,那叫一个雷厉风行,管对方职位能力高低,能直接创死就创死,主打一个一了百了。
能让她说出这样的话,大家还是很惊讶的。
片刻,陈婉推搡一把怀玥肩膀,温声说道:“等任务结束后你得好好跟我说最近发生了什么,那么多检讨没让你变,反倒是短短时间就变了。”
怀玥被搡得身体晃了晃,她故意搡回去,笑着回答:“大概是因为所谓的军人荣耀吧。”
她想要成为更好的人,更配得上这一身军装。
有句话怀玥没说,当然还因为史雁柔。
方天河质问以后,她还想到了史雁柔,那样一个勇敢坚强的姑娘,身处困境依旧坚韧隐忍,她能做到克制,为真相努力飞蛾扑火,那她也可以。
她还有很多事要学,从每一个拥有善良勇敢品质的人身上。
话题的骤变让餐桌上气氛变得轻松起来,怀玥搡过去,陈婉顿时咯咯笑起来。
紧接着卓飞扬又活跃了,连忙问昨晚自己的紧急救援帅不帅,怀玥都懒得理他,敷衍点着头,有一搭没一搭和他对呛。
见状,一直没说话的顾庭打量了会,忽然朝旁边格格不入的书映风看去,他扬了扬下巴,示意他出去说话。
书映风眉端轻皱,有点莫名,但还是跟了出去。
御湖别墅客厅侧边有座小型露台,顾庭守了一夜,没有在这里发现可疑人物,这才敢大胆出去呼吸新鲜空气。
两人一走,孙妃便意味深长道:“你不好奇他俩要说什么?”
这个你不言而喻,逃不过的怀玥表情不变,从容不迫道:“能说什么,无非就是……”
她放下勺子,惟妙惟肖学着顾庭惯用的冷脸,义正言辞道:“喂,怀玥可是我们队长,你少打她主意。”
先不提书映风到底对她有没有什么意思,总之她不傻,睁眼第一个看到书映风其意思不言而喻,再说顾庭那傻子喜欢干什么她再清楚不过。
意兴索然收起冷脸,怀玥随意撇了眼露台两道身形,而后语气逐渐严肃。
“第一,我不好奇,因为我对他俩没兴趣。”
“第二,我不撕破脸是我把顾庭当作家人,”她用眼神警告卓飞扬,“以后别让我再看你起哄。”
“第三。”
怀玥停顿一下,眸光落在食指上的豹形戒指,唇角缓缓勾起:“我的人生还很长,男女感情从来不在我的人生目标之内。”
她要像一只真正的山豹驰骋山林,自由勇猛穿梭,永不停止。
至于感情顺其自然,有是命里宿命,没有也无所畏惧!
……
“顾先生,有事吗?”书映风到露台后,靠在门框上没再前进,平静与充满敌意的顾庭对视。
顾庭最不喜欢的就是他这种眼神,昨晚他跟到御湖别墅,面对他的为难也是这般淡定,让人真的非常不爽!
都是男人,打个照面还能看不清楚对方心思吗?
他冷笑一声,捏了捏拳头后硬邦邦地说:“当然有事。”
不等书映风回答,顾庭眉眼一肃,神情瞬冷:“你知不知道怀玥是谁,以你的身份,还不够格打她主意。”
“要想配得上她,必须和她站到一样的高度,而不是你这种单纯有钱的花瓶。”顾庭上下审视一番书映风,嘲讽意味十足。
书映风猜都猜到他会说这个,眉峰扬了扬,他双手环胸,整个人更加轻松地靠向门框。
“那你呢?据我所知像你们这种性质的队伍,一般不允许恋爱吧。”
被戳中心事的顾庭眉端深深拧起,眼底刹那浮现一丝烦躁,未几,他冷静下来,沉声道:“你想多了,我把她当妹妹。”
因为知道不可能,因为知道她的步伐不会停止,所以从未言明,以朋友与家人姿态陪伴才能更长久。
书映风很意外对自己剑拔弩张的家伙会这样坦诚,或者说,这样大度。
小幅度扯了下唇角后,他缓慢地说:“那你不用把我当成情敌,这是一件很没有必要的事。”
顾庭皱眉:“你什么意思?”
“因为她会困扰,因为我目前也没有喜欢她到要和别人做无畏争抢的地步。”既然顾庭坦诚,书映风也不是一个喜欢遮掩的人。
书映风是没谈过恋爱却不是笨蛋,分得清对一个人是否有好感。最初在不知道怀玥女扮男装时,他对怀南只有敬佩与支持,那么在她打破他家玻璃进来,一身血色坐在他面前时,一段感情最重要的、名为好奇的也被打破了。
世界上无论是什么样的感情,是以一见钟情美化的见色起意还是日久生情,都离不开好奇一字,好奇对方的过去、性格、想法,逐渐被不自觉吸引,最终时时刻刻都会想起。
而对于书映风来说,比好奇更令他无法自拔的是一种旺盛勃发的生命力,不管是她受伤还是虚弱,眼中时刻有一股让人震撼的沉稳从容,仿佛她永远不会被击倒,就算真的被击倒了,她也一定会用最快的速度爬起来奋勇搏击。
他觉得怀玥就像在泥泞中长出的坚韧杂草,也像遍地荆棘中冒出的刺玫,迎着风生长,向着阳不低头。
这股生命力是书映风从未有过的,或许说曾经有过,他与好友梅溪是这一辈最叛逆的孩子,从小到大就喜欢不走寻常路,享受着优渥家世却不愿接手父母公司,过枯燥乏味的生活,宁愿今天跑到大峡谷攀岩,明天跑到雨林求生,也要追寻虚妄的精神自由。可好友的死打碎了这场荒诞不经的叛逆,他无时无刻不内疚,责怪自己没有拉住他,试图用做慈善来抹平罪孽,于是生活逐渐像一滩死水平静。
而怀玥的出现,让他发现人生其实有另一种活法,一种永远能在困境中绝地求生的活法。
“目前她对我来说,更像是重新激活我对未来向往的一道指引明灯。”书映风认为现实从来不是浓墨重彩描绘的偶像剧,短暂相处不可能让好感瞬间变成死去活来至死不渝的爱。
真正的喜欢是细水长流,是循序渐进。
他的确对她很感兴趣,渴望了解她绚烂多姿的人生,好奇她经历怎样的艰辛才能达到这样的高度,他想要循着她的脚步,重新捡起对生活的热情,最后再来谈喜不喜欢。
而且顾庭没说错,像她这样一举一动都令人敬畏的人,能与她并肩的人必定同样优秀。
在没有达到这样的高度前,她或许根本不会看任何人一眼。
书映风表情很淡,放下手,斟字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