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节(1 / 2)
陆瑶在自己收到的礼物里看到了熟悉的黄色晶糖散发着薰衣草气味的淡紫色纸张精心制作的鎏金墨水笔,鹅肝松茸某种从未见过但是肉质极嫩的鱼肉,以及许许多多的其他珍惜特产。
这里面,一小袋漂亮的种子引起了陆瑶的注意。
送礼者将它们送来的原因当然是因为它们看起来很美丽又具有很好的象征意义——是用来敬献神明的上好贡品。
但是陆瑶注意到的是里面有几颗深黄色的小扁粒,这种熟透的种子在经过些许岁月的打磨后泛着玉器一样的光泽,像是某种盘得极好的黄玉,同样的,陆瑶也知道它确实有一个和玉很相近的名字——玉米。
人们用玉这个美好的词形容它,因为它给人们带来的价值的确如玉一样美好。
玉米,世界三大主粮之一,耐寒耐旱,且高产,不管在怎样的环境里都具有强大的生存能力,小小一粒,随便往地里一撒都会得到至少十倍的收获,从不辜负农民的辛劳和汗水,是这个世界上对朴实农民最慷慨的生物,是穷苦土地里结出的玉之米。
当看到这份礼物后,即使在百忙之中,陆瑶也特意抽出了时间找人去关注种子的来源:“我要知道这份礼物的主人是谁,越快越好。”
这么一份小小的不起眼的礼物,谁能想到,里面竟然混着可能解决这片大地人民饥荒的神赐之物呢?
四月二十八,一支冗长繁重的队伍重新从霍格斯郡出发,转向雅格郡。
陆瑶手里也收到了霍格斯堡的来信。
海鸟在天边鸣叫着,纷纷落在岛屿上,灯塔照耀处,海船从浓雾中破水而出,安全驶入港湾,水手们卸完了货,蜂拥般涌入港口附近的旅馆。
太阳彻底落下去了,今夜的海面温柔沉静得像母亲怀里的婴儿。
只有熟悉大海的人知道,风暴要来了。
陆瑶将信件在油灯上点燃烧尽,在窗边站了许久,终于拉动了摇铃,将尤利西斯叫了进来。
“差不多了,让他们开始吧!”
……
风猛烈地刮着,天空中挂着层层阴云,雨却总也不肯下来,只有温度一日低似一日,让人们不得不放弃准备好的夏季薄衫,重新翻出厚衣服来御寒。
维克多港最繁华的街面上,人们眉头紧皱,步履匆忙。
安格尔带着一顶朴实的灰帽子,穿着宽大的灰色大衣,笼着袖子,状若自然地用咯吱窝夹着某些不太适合被别人看到的东西从街上走过。
等走过了人最多的那一条街,他匆匆闪进一条小巷子里,那里点着一个火炉,一群带着灰黑色帽子的人已经迫不及待地在那里等了。
一见到安格尔走进来,他们纷纷站起来,拉长了脖子往安格尔身上看。
“买到了吗?”
“买到了几本?”
“买的人多不多?”
“没被人发现吧?”
他们七嘴八舌地问着,有的人得体的袖间不小心露出些许补丁,也有人灰扑扑的大衣下是精制的丝绸花边,这是一群鼻尖上还冒痘痘的年轻人,此刻他们偷偷摸摸围在一起,两眼发光,鼻尖冒汗,神情兴奋,不是为了一起观看某些少儿不宜的刊物,而是为了一本书。
一本。
一本不在官方禁止传播名单上的。
它的名字叫《神的言》。
没有人敢禁止《神的言》传播。
他们手中的书之所以会被称为,是因为这本《神的言》不是常规意义上那些被信徒虔诚地用拉丁文抄下来的,而是直接被印刷出来的。
更重要的是,这上面书写的文字,是通用语,而不是被称作神的语言的拉丁文。
早在印刷厂风靡全大陆的时候,教会就公开抵制印刷厂印刷《神的言》,称这种机械又粗暴的方式会亵渎神明。
而更加根深蒂固的观念里,只有拉丁文配用来书写《神的言》的内容,因为它足够深奥,足够复杂,足够高贵。
只有少数极其有学识的天才或者出身高贵的人才掌握这门语言,这正是配直接阅读《神的言》内容的人群。
而现在,这本代表着神明所有崇高思想和智慧的圣书,就这么堂而皇之地被印刷在一张普普通通的纸上,用最广为流传的通用语,现在,任何一个识字的普通公民都能看懂那上面的内容——
曾经独属于高级神职人员和大贵族的内容。
神明的话语,神明的教导,神明的旨意,这一刻,变得这么触手可及。
只要得到一本用通用语印刷出来的《神的言》。
“到底是谁这么大胆?他们就不怕被教会的人追杀吗?”小巷子里的人飞快地交了钱,把属于自己的那一本通用语版的《神的言》塞进衣服里,匆匆留下几句惊叹的话,然后离去。
狭窄阴暗的小巷只剩下安格尔一个人。
他从袖子里拿出最后一本通用语版的《神的言》,坐在火炉边将它翻开,看到第一页最下角,那句似乎浸满了墨汁的“神爱世人”。
神的确是爱世人的。他想,不然,怎么会容许他们这么轻易就得到祂们的智慧和言论呢。
暴雨前的阴云越压越低,维克多港的风刮得窗户“咔咔”作响,安格尔一刻也舍不得抬眼地翻着这本轻易就从街边的书店里买到的书。
随着阅读,一个想法在他的脑海里越来越突出,几乎要溢出来。
如果神爱世人,慷慨地将祂的智慧撒播给人们,那教会为什么要禁止人们用通用语书写《神的言》呢?
作者有话要说:以后,我就叫卡文迪许,专业卡文一百年[疲惫微笑jpg]。感谢在2022-03-2023:00:53~2022-03-2222:49:07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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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普几次徘徊到小路尽头,最后又都安静地退回自己的小屋。
天色渐渐晚了,夕阳在小路尽头的教堂尖顶后铺成一道荡漾的彩画,阿普用自己少了两个手指头的右手慢慢地摸着包裹在他粗布衣服下的那一本薄薄的书,在小屋前打着转。
良久,他将自己的右手伸到面前,借着夕阳的光看了看,最后沉默地回了小木屋。
小屋里升起袅袅炊烟,阿普木着脸做自己的晚饭,想起很多年前,雅格郡发生的那一场大水。
那一场大水冲开了河道,淹没了庄稼,也让阿普的父母和妹妹一起被洪水吞没。
那年阿普十五岁,有一双精壮的臂膀,是镇上最勇敢的小伙子,他父亲说,如果他能在十六岁前攒够三块白狐狸的皮,家里就愿意出钱送他去城里的阿比德莱勋爵家做侍从,跟在阿比德莱老爷身边学武艺,如果他表现得好,那他很有可能受阿比德来老爷赏识,成为一名骑士,跻身于小贵族之列。
但是一切都被那场大水毁了。
阿普记得第一个被水吞没的母亲苍白的面孔,记得父亲嘶吼着一次又一次将妹妹举过头顶,记得妹妹细弱的哭泣,和她渐渐在自己怀里停止的呼吸。
大水退去后,他瘦的像一架骷髅,其他人都走了,只有他反复在尸体和末过脚背的积水里翻找,最后将父母和妹妹的尸体摆在一起,点燃了火把。
他睡在阿比德莱老爷给幸存者准备的小棚子里,教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