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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黑子(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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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黄宗伟写了很多封信,他一次都没有回复我。

黄宗伟在东翰林村已经没什么亲人,但老家的房子还留着。前段时间,他回去找人翻修家里的祠堂,又随便收拾了一下院子,几间小屋子终于干净一点,勉强能住人。除了门槛有点旧,他不愿意换,说每一次走过,都是大踏步迎接新的好运。

我出门的时候,黄宗伟刚从金山寺祭祖回来,手里拎一只塑料袋,里面装着撕得乱七八糟的用来装订香火的包装纸。他的另一只手臂抱住自己的儿子,陪他的女人叫阿兰,是他的老婆,我们当时没见过几次,后来见得比较多——她的怀里抱着一个小孩,推着一只婴儿车。

他见到我没什么感觉,也没有打招呼的意思,反而是他老婆阿兰问他:你同学吗?他才如梦初醒,喉咙里哦了两声,眯眼笑着向我伸出手:好久不见。比起我上一次见他,他又发福了,整个人珠圆玉润,只有皮肤还和小时候一样白。他现在经常胳膊下夹着皮包,在村里来回跑,活脱脱一副大老板的样子,身形、模样都和小时候相行见远。

还有他的三个儿子。黄宗伟和他老婆对他们的情况了如指掌,但是我总分不清。他请我来家里喝过一次茶,他的儿子们在里屋睡觉。我们拉了几句家常,他带我去房间里看他儿子。黯淡的灯光映照在他慈祥的脸上,他垂下眼用手指给我看,轻声介绍哪个孩子叫什么名字,姓名由来有什么缘故。

从军,从政,从商。黄宗伟跟我讲。刚好三胞胎。他的神情柔和,不知道是灯光的效果,还是他的体态对他的影响,他身上没有小时候那股冷淡的感觉,整个人变得很亲切。我不想听他讲他的孩子,我认不清,也不感兴趣,我想听他讲讲他自己,我和他没有联系上的那一段时间,他做了什么事,见了什么人,说了什么话。但是他说:我们出去吧。

他拉上房门,最后隔着门缝看了一眼他的儿子们。我问他:你现在在哪里?他不告诉我他的地址,他在广宁市开了一间化工厂,但从未跟我说他住在哪里。我问了好几次,他搪塞我,最后没办法,说自己也不知道。

居无定所。他说。现在的地方住一段时间,很快就会搬走。他看着我的眼睛,他明白我不信,可只要他给我一个借口,不管我信不信,我都不会再问了。他又说:不要来找我了。

我没找他,我只是给他写信。一九九八年,已经过了三月五日,他三十三岁,我三十三岁。他在广宁市当老板,我在广州市当化学老师。我接连不断地给他写信,用过的信纸摞在一起有两指高。我给他写信就像写日记,信里的内容毫无营养,记一下最近的感受,又记一下最近吃的东西。我不写开头的问候,不写署名,只写内容和日期,所有的信都寄到黄宗伟在东翰林村的住址,没有人收,我就让中叔代收,放在他家曾经用来装糖的铁皮盒子里。

中叔问我什么时候给他,我说随便,扔了也可以。中叔没有扔,糖盒子被他藏在床底下的抽屉里,和那些针线包存折放在一起。后来越写越多,信放不下了,他又取出一块新盒子,跟原来的盒子排在一起,压住他的存折账单,还有家里重要的证件。

那些信照例没有人看。

我依旧坚持不懈地写。

我不了解黄宗伟在干什么,我只能写我自己,这是一项非常枯燥的工作。广州很无聊,教书很无聊,化学很无聊,我的人生按部就班,一年半载几乎没有任何波动。我经常臆想黄宗伟在干什么,他一定过着比我更刺激、更随心所欲的生活。这样的想象激发了我的好胜心,我摒弃了先前的平铺直叙,开始在信里杜撰自己的经历。

我编造教书时班里小孩子的调皮、同事间的勾心斗角、学校里不合常理的规定;我编造天安门前的广场人山人海,大家星期一都在等早上六点的升旗仪式,我写这件事的时候特地暗示:工作之后我很有空闲,经常去那里玩其实我没有去北京,之后可能也不会去;我还编造我的相亲史,相亲对象是一个开服装店的女人,满嘴听不懂的沪语,很有意思。我编了很多话,编到后面自己也信了,越写越潦草,越写越生动,像写一样。

直到一天晚上,我点着灯,在纸上写我刚吃过晚饭,今天白天有邻居结婚,晚上会放烟花。我问他吃饭了吗,又问他最近在忙什么,问东问西,我发现我能说的很有限,那张纸还余三行空白。

可我什么也编不出来了。我决心要给他写满整整一面,我的笔头在纸上点了半天,给他写下三行我爱你。刚开始很艰难,随即一发不可收拾。写到结尾处,我的笔迹飘逸疯狂,已经看不出原本的意思,但结合上文,都是相同的三个字: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如果黄宗伟看到这段话,一定会觉得我有病、很恶心。这就是我想见到的。我想看到他满脸嫌恶,最好因为这些令人作呕的告白,吐在我的信纸上面。但他不会看,很没意思。我明知道他不会看我还这样写,我是一个相当无聊的人。

我用打火机点燃那封信的一角,火舌飞速窜动,几片黑色的灰烬掉在桌面上。信纸尾部来回打卷,像一只被我提住尾巴、在空中挣扎的老鼠。

我把那封信烧了。

初一暑假,我履行诺言,带黄宗伟去县城。

我们住在县城。这里不大,但比东翰林村强很多,沿路有不少店铺,地面相对整洁平坦,下了雨也不会有淤积污水的大片凹陷的湿泥。县城的太阳比东翰林村耀眼很多,因为房屋是错落有致的,阳光也可以寻到屋子间的排列逻辑,从其中的空隙落下。

黄宗伟说,这和村子里真是太不一样了,这里的阳光这么整齐。相比之下,东翰林村的阳光总是透过杂乱无章的树叶,乱线一样扫射各处,像要刺瞎人的眼睛。

他跟我过来,只带了自己的书包和几件简单的换洗衣物,包里放了薄薄的笔记本和化学手册。手册已经被他揉得很旧了,由于经常翻阅,书页的侧面颜色暗沉。

这本手册的线散开了,它的封面变得摇摇欲坠,似乎轻轻一扯,就会悄无声息地散架。黄宗伟对此很不好意思,他在家里捡了我爹看过的报纸,搭着塑料尺,悉心为这本书包了封皮。

不看化学的时候,他就在房子里闲逛,或是与我到县城的街道瞎转悠。我带他去过一两次我爹的皮鞋厂,想向他展示工厂的运作场景。我认为这是这次暑假之旅中,除了去市区外的一大重头戏,但黄宗伟对此表现得兴趣缺缺。我让他看那些给鞋子钉鞋钉的女工,又让他看巨大的嗡鸣的机器,它们几乎占了厂子里的一半空地,使运作间变得非常狭小。

黄宗伟心不在焉地听这些话,老是神游,被我问烦了,他才勉强回应两句,后来他干脆挑明:机器发动的声音总是令他心烦意乱,并且工厂很小、很热,进去后有一种窒息感。他有时变本加厉,说不理解我为什么这么喜欢去厂子里逛,那个地方甚至都没有县城上拥挤的马路有意思。

总而言之,他见缝插针地泼我冷水,好使我明白我所看重的皮鞋厂其实不值一提,至少在他眼里是这样的。他真是让人讨厌,但只限我带他去皮鞋厂的时候。其余大部分时间,也许是因为受到县城温暖阳光的普照,他表现出从未有过的善良、宽容与大方,看上去对事事充满兴趣与热爱。

他跟我上街,把自己吃到一半的火腿肠喂给流浪猫和流浪狗,他还会抱它们,让它们在他怀里、膝盖上尽情撒娇。他之前从来没有对我的小狗这样过。

我们去过书店,不大的店面放置两排书架,墙壁上都是塑封的书本。我们来时经常看到放学的学生,他们站在架子前面,手里拿了一本书,掌心来回抚摸书的表皮,嘴里絮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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