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妏(1 / 3)
。她盯着副刊文章发楞,沉浸在美丽的文辞,就像十多年前她还是个荳蔻少nv,每天徜徉文字之海。
在家乡就读杂志的编辑时常向她邀稿,也有主编直接来家中造访的事情;但她多半婉拒,她只有情绪拨动,撩起灵感才肯动笔,一旦下笔便一气呵成。什麽「扬葩振藻」、「才气纵横」、「奇文瑰句」的赞誉之词她都听过,国文老师笃定地说她一定会成为扬名华人世界的nv文豪。
现在想想,十多年前的美誉显得讽刺,她好多年没碰过稿纸,写文章像是喝下孟婆汤以前的事。
她瞥见副刊下方的文学奖徵稿,她可是八零年代的常胜军,不只为校争光,家人也与有荣焉。被亲朋好友众星拱月的景象忽然涌上心头,但那时的她只是想写作,抒发年轻催生的孤独和忧郁,为什麽明明一切顺遂却心感苦愁?她不懂,於是她洋洋洒洒的写,将情感化作璀璨的哀愁。
但到了某个年纪,她习惯以嘴碎念,这样更简单明了,她可没有坐在书桌前铺陈的时间。
她突然忖,如果再参加b赛会不会得奖,奖金有二十万呢。这笔钱能拿来缴房租水电、伙食、儿子的学费,还有洗衣机坏好几个月尚未修理,机车的引擎也拖宕好一阵了。林林总总的开销接力而过,一下子就把首奖金额消耗殆尽。
能得奖吧。她有十多个文学奖的奖状与奖盃,只是那些赫赫战功早跟剪报簿一起走丢。她低头看着发冷的手,思索多久没握笔写稿。
「今天可以加班吧?产量有点赶不及,大家都会留下,便当就一样吃那间喔?」领班自问自答,直接把她写进加班排程里。
「嗯。」
领班跟上面的g部关系匪浅,如果拒绝的话,就等於可以找新工作。信用卡帐单正躺在家里,她可不能冒着风险。
「时间到了,快点去上班!」领班催促道。
她收好报纸,戴上口罩,进入漫无止尽的生产线。
雨没有停的迹象。
她事先跟儿子说晚上要加班,回去也快八点半。那个让她怀孕的男人逃走後,她曾带刚出生的孩子回娘家,但她实在觉得对不起父母,等孩子会说话时又往北边跑。她儿子国小一年级就独自上下课,只要留钱他就会自己处理三餐。
儿子已经替她买好晚餐,她吃完後洗澡,疲倦地窝在沙发里。那张沙发的右脚断了,坐起来有些倾斜,中央破一个洞,脏掉的泡棉肚破肠流般露在外头。她怠速的头脑回想副刊上的文章,写的是雨季的美,但她对绵绵不绝雨只有满腹牢sao,骑车时视线不清楚,还差点因为堵车而来不及打卡。
雨滴并没有洗涤灵魂,只是让人口众多的城市更加忧郁。她看着气象预报,天候却没好转的徵兆,滞留云会持续到月底。那篇文章写了什麽来着,「雨是自然的飨宴」,她摇摇头,雨只有带来困扰。说到困扰,她想起还没晒衣服,但yan台上的衣服还没乾。
她抬头瞥了眼时钟,转到最近很ai的古装剧,沙发配电视是一天劳动後最惬意的休闲。sh气使她过敏更严重,鼻水跟皮肤痒已是基本款,看医生也无济於事,除非能搬到可以隔绝cha0sh的公寓。
麻烦的是好不容易适应夜班,接着又轮日班,作息差异使她睡眠品质更不好,由於脸se苍白,黑眼圈便显得浓厚。因为过於浅眠,她去求诊几次,医生说她想太多,导致大脑无法充分放松。
於是儿子升上五年时她开始睡前抄佛经,希冀得到心里平稳,不过依然一有风吹草动就醒来。但抄佛经俨然成为安定心神的好法子,特别是帐单积在一起时。
看完一帮nv人在後g0ng明争暗斗,她去房里拿抄写佛经的笔记本,却忘了搁哪去了。往堆满箱子的角落找了一阵子,意外翻出一本旧笔记,年份写着民国七十五年,是她刚就读高一的时候。
早上见到当时的作文卷她已经喜出望外,她以为那些旧笔记本早扔进垃圾场。吧。她一边抱着一叠纸,一边盼望。
她跟佛祖的默契显然不够,辗转难眠一个钟头,她终於放弃那张不舒适床,将注意力移到大箱子里。
从娘家出来时她也带走一部份旧物,只不过一直尘封在箱子,她觉得一定是文字在呼唤,它们不见天日太久,也想出来透透气。她惊呼原来全放在这儿,接着她兴致高昂地检阅起往昔文章。
甫上高中,她已在高手如云的学校崭露头角。当时风靡琼瑶ai情戏跟言情,ai看书又正值情窦初开的她自然没b别人少读,甚至趁家人不注意,熄灯後在棉被里挑灯夜读。
幸而她成绩优异,读这些课外读物并不影响课业。她的文风渐渐罗曼蒂克,字里行间流露对优秀男人的绮想,那段时日她酷ai用新诗表达青涩的情感。公车上、放学後她会稍稍注意男校学生,也发现他们都注视着她。这是理所当然了,她可是咏絮才nv,附近几所明星高中没几个不认识她。
确实有人悄悄传情书给她,每当那些男生低着头递情书过来,大家便群起起哄。她也曾回过几封,但纯纯的恋ai总未开花结果,当时的情书亦跟岁月一同掩埋。
她拣起橙se外皮的笔记,封面有小楷书成「如梦令」三字,一见这标题她回忆乍现,皆是清寂深夜有感而发,十五、六岁小姑娘的儿nv情长。
揭开羞答答的情怀,她凝视在某一行上被儿子称作混蛋的姓名。那个把她人生彻底扭转的男人的名字,曾是这本笔记的要角。只是那家伙远没有笔记上描述的温文儒雅,他是恶名昭彰的混混,被学校唾弃的太保。
高材生与混混的情缘,彷佛某本言情一贯的发展模式:必有的恶人sao扰,英雄救美──不对,他们的发展很更平常,更无聊一些;他觉得她是书呆子很有趣,她觉得他不学无术很新奇。
天南地北的两人莫名摩擦出情愫,她甚至每天都期待他来公车站说些浑话,为一成不变的生活添增乐趣。她曾幻想过自己的初吻要像电视剧那样美好,天雷g动地火,但那是某个夏日下午,他跟她翘课出游,在某个狭巷中蜻蜓点水结束。来的突然,但不特别。
她觉得在冰店吃冰都b那一吻有强烈多了。其实她还心里很开心,惦着那吻的感觉久久不忘。可是副作用很快接踵而至,她装病逃课东窗事发,他家早不闻不问当然无所谓,但她可是书香门。
试试看吧,从前可以,现在努力一下应该没问题。她心里笃定要参加这次的徵文b赛,反正不中也无损失。
回了家,对着一刀稿纸一筹莫展,停笔十年,一时实在无法从乾涸的脑袋瓜挤出半个字。更伤脑筋的是不限题目,这些年已惯於照工作排程行进,蓦然要自己决定倒有些难办。
她写了好多题目,但都一一删除,这是要b赛,必须针对较容易得奖、受评审青睐的方向走。只要拿了首奖,就不必担心儿子的学费。
以前怎麽写的?她皱眉,却想不起任何有关为写文章绞尽脑汁的回忆。这恐怕是三十一年来头一回。
枯坐到睡意浓浓,仍兑不出个字眼,她轻轻拍脸,将稿纸推到一边,换成厚重佛经。抄经时脑海彷佛萦绕经文,木鱼叩叩叩响,弭掉恼人的忧愁。连续几日零进度,她趁假日儿子跟同学出去,关在家门整顿思绪。
枉费她起了大早,悠闲的周末就耗在穷思苦y,稿纸还是没动静。
儿子回家了,却摆着一张臭脸,把手机递给她看:「混蛋传来的。」
「什麽?」她惊呼。那家伙竟然敢大辣辣提出见面。
但不论儿子再怎麽讨厌那个「混蛋」,跟那家伙终究骨r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