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哪个老子会让亲儿子给(7 / 9)
受地眯着眼睛去看门边的人,心中百感交集,一句话也说不出,眼圈却红得可怜。
老貂跟在安野身后,把狭小的库房弄得满是烟味,顾景欢咳得眼睛更红了。
“貂哥,我亲自跟他说,不用您操心。”
老貂半信半疑地退出了仓库,安野蹲下身子,挑起顾景欢的下巴,威胁道:“小欢,安哥曾经帮过你,你现在报恩,不算什么吧。”
顾景欢错愕道:“你……”
“你不要恨我,也别骂我,要怨就怨自己非要找到这里来送货上门,你不好好守着你的万贯家财,跑到这个鬼地方来,变了鬼,也没人知道。”
安野撇了眼顾景欢的手脚,语气变得冰冷:“貂哥说,只要你愿意拿出1000万买命钱,他可以考虑放了你。”
顾景欢疼得抽吸一声,安野神色动容,掐住他的脖子恶狠狠道:“装什么可怜?!你要么现在让人送来买命钱,要么就等着被丢进海里喂鱼去吧!”
顾景欢感受不到脖子上的压迫,却还是被残留的烟味呛得不断咳嗽,安野连忙收回手放开了他,扔下一句“我给你六个小时”就转身走了,仓库的门也没有完全合上。
老貂和几个手下与安野在略干净一点的仓库里喝酒吃饭,给安野交代这次的行动。
“凌晨1点,你跟着我上船,如果那个小老板吐出来钱,我九你一,如果他没吐出来钱,就把他杀了丢进海里。这次点忒他娘的背,老子不想再节外生枝了,就6个小时,时间一到,要么给钱,要么做掉。”
安野点头称是。
吃完了饭,老貂和几个手下席地躺着睡觉休息,留了杂皮和安野看守。夏季的天蝉鸣聒噪,杂皮困得打盹,安野给他递了包烟抽着,杂皮衔着烟问道:“你是不是不上相啊?”
“不知道,”安野自己也抽了一根,“我不爱照相。”
“我听小毛说,你年轻的时候,泡过x特别区的社团千金,我当时心想这小子踩了什么狗屎运,不,那叫桃花运,看见照片的时候我就明白了点,现在见了人,我就更明白了。”
“杂皮哥这是骂我呢,”安野又给他递上一根,帮他点上,“那都是过去的事了,现在那家人看见我恨不得打死我,还是你们给我一条生路,说到底不能靠女人呐。”
“婊子有几个靠得住的?兄弟你也别想别的了,跟着貂哥好好干吧,到时候谁还稀罕什么社团千金?一晚上都能叫一千个公主来陪你。”
杂皮正跟安野吹牛吹得厉害,老貂却突然从里面出来,恶狠狠地盯着淡定抽烟的安野,质问道:“你真的是安野?”
安野不耐烦地把烟吐到地上,“我不是,我不是行了吧,把货给我,我找别人要去。”
老貂青筋暴起,一口唾沫吐到安野脸上,“别他妈跟老子横!你要真不是安野,老子现在就崩了你。”
杂皮连忙挡在老貂前面,怒斥安野道:“灌了几口马尿你就不知道天王老子是谁了?你不是安野,谁是安野,话都不会说了。”
安野怒视老貂,语气丝毫不弱,“貂哥,我承认,是我害了小毛,但是不能因为小毛不在,你就一而再再而三的怀疑我,我信任您,我单刀赴会,带着货投奔您来,可是您连我的身份你都不相信,这兄弟还怎么做?”
一声声气喘吁吁的狼狈喊声打断了争执的两人,一个满身是汗衣衫褴褛的中年人一边跑一边喊“貂哥”,引得所有人都睡醒了。那人显然已经跑了很长时间,脸上被晒得红扑扑的,前胸后背都被汗打湿,劣质的衣服贴在身上,看着就闷,连鞋子也破破烂烂,一看就是地摊上的残次品。
“貂哥,货被条子截了,但是……但是他们没有问出来我什么,就把我放了……貂哥,让我跟您走吧,我以后一定当牛做马,会给您再搞来一批货的。”
老貂和杂皮诧异地看着不断粗喘的人,杂皮又转过头看向刚刚和自己吹水抽烟的安野,头都大了。
“貂哥?”
跑了大半天的安野抬头看了看正在擦脸的男人,立刻明白了,他连忙告诉貂哥:“貂哥,他一定是条子的人,是条子找人冒充我跟你们见面!”
“貂哥,”安野得体轻蔑地看着如丧家之犬一般的人,“你信我还是信他?我是你们接过来的,验过身,交了货,连顾老板都说我是,他不知道从哪里找到我们这个地方,也没有货,空手过来,张口就说我是条子派来的,你信他?”
老貂看了看两个安野,是有些不一样,但是跟照片比其实都差不多,只不过一个看上去狼狈年老,一个看上去年轻坦然,不过刚过来的这个也有可能是太累了才显得疲倦,要他分辨,他才不想费这份心,如果不是真的安野的确有货源,他现在就想把这两个都崩了喂鱼。
顾景欢被拉到了两个安野面前,老貂抽着烟坐在椅子上,轻飘飘道:“顾老板,刚才也告诉你了,留下买命钱就放你走,现在还是这样,不过如果你可以说哪个是欠你钱的安野,我可以给你降低50万。”
狼狈的中年人一看见他,迫不及待就认起亲来:“小欢,你不记得了我了吗?你15岁那年,是我帮你忙前跑后处理你父母的后事,还叫你和那些亲戚断绝关系来保住你父母的遗产,是我啊,我是安哥啊。”
顾景欢镇定地看着他,四十多岁的安野已经没有了曾经清朗俊美的面容,只有长年奔波给他带来的皱纹和变得又红又黑的粗糙皮肤,不再那么胸有成竹运筹帷幄,带着年轻气盛的痞气和豪迈,而是紧张而急迫,如跳梁小丑一般在老貂面前摇尾乞怜。他好瘦,瘦得皮包骨头,脊柱上的骨骼凸起来被湿漉漉的衣服包裹着,又脏又臭。
这就是他肖想了多年的人吗?或许,是他当年就看错了安野?是他当时腹背受敌抓住了安野这根稻草,以为便是一方清明天地,极乐净土。实际上却是一颗艳丽的罂粟,罪恶地绽放着令人蒙昧的光华。
他知道那就是安野,可是他选了谁,另一个就会被老貂杀死。
他也知道另一个是谁,他最先看到的是谁。
连装模作样都不舍得掐他脖子的青年,以身犯险,和这群亡命之徒周旋。
一旦选好,是不能更改的。他整整十七年惦念的人,他要亲手把他推入地狱,这又如何做得到?
叔叔,在你心里,我的分量有没有比之前多一点?
你别把我当小孩好不好,我已经22岁了。
你只要多疼我一点,我怎么都好了,可你总是心里有其他人,把我排在最后面。我心眼小,就爱吃醋。
我已经18岁了,我不是小屁孩,我喜欢叔叔。
我没有要和安野去比的,暂时不比而已。
顾景欢看向了另一边,虚弱的声音落入每个人的耳中:“我认识的安野……”
“是他,新来的这个,我见都没见过。”
“顾景欢!”安野怒不可遏,“你也跟条子勾结是不是?你睁开眼睛看看,到底谁是真的!”
老貂已经不管他们之间的争吵了,杂皮把枪递给顾景欢指认的“安野”,松泛了下身子,道:“之前是哥哥我说话不好听,你也别挑理了,自己把他给解决了,算是给你出出气。”
“安野”拿着枪,扣动扳机,对准了被绑住的安野,顾景欢瞪大了双眼,不行的,他不能杀安野,谁都可以,就他不可以!
“啪!”
一声枪响,林中鸟兽俱散,老貂肩膀中枪,眼睛瞪得像铜铃,一行人都慌了神,“安野”趁机调转枪头趁乱打中了老貂的腿,安野混乱中挣脱了束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