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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确认梯子已经放置稳当后便重新扭头看向他,只见他的手又越过我指了指书架上边,说:“这一列第二排,全都是外国诗集。”
我扶着梯子两边,爬上顶端观察起那一排,里面果真都是些外国诗歌,只不过大多都是外文原版的,我有些举棋不定,便低下头“得寸进尺”地询问他:“您可以为我做做推荐吗?”我无奈一笑:“太多了,多得让我难以选择。”
在我的白痴问题下,他沉默了一阵,那样子既像无语又像是思考,我不好意思地笑着,但脸皮还是照样的厚,于是仅过半分钟,我便得到了想要的回答:“上面第四本,《gitanjali》。”
我将他口中所说的第四本拿到手中,是一本孟加拉语的诗集,很厚重。随后我沿着梯子原路返回,站稳地面后,将这本诗集的前前后后都观察了个遍,但由于孟加拉语涉及到了我的知识盲区,所以只能询问老板书名是什么意思。
只听他道:“gitanjali,孟加拉语,中文直译过来就叫献歌集,只不过他还有一个大家更耳熟能详的名字,吉檀迦利。”
“你手里拿的这本是一九一七年出版的,能完整保存至今的应该没多少本了。”他盯了一会儿,又朝藤椅那边走去,似乎有感而发:“这本诗集是我很喜欢的,相信你的那位朋友也会喜欢。”
我翻开手里那本深蓝色外壳的书籍,一股年代感铺面袭来,但愿真如老板所说,秦知远会喜欢。
我跟在他后面,追问道:“老板,您愿意多少出?”
听到我的这句话,他先是回头打量般地看了我一眼,微微一笑,而后又继续往前走着:“那可能有点贵喔。”
“不管您说多少我都收。”
“那倘若我说五千八千呢,你也收?”他语气平静,是一句带有玩笑性质的话。
我笑了笑,低声问:“多少?您说个数。”
他缓缓停下步子,在思忖片刻后转过身来,伸出两只手,朝我各比了一个手势,说:“恐怕得这个数了,能接受不?”
左手一,右手八,也就是一千八。
还不等我作答,他又绕到木桌后面,端起桌上的水杯放到嘴边抿了两口,另一只拿着杯盖的手往外随意地摊了摊:“你要的话,就一千五给你好了。”
一千五的价格对于平常人来讲可能会觉得贵,但以我对藏书这个圈子的了解,这应该算是正常甚至更低廉的价格了,绝版书籍一本难求,更何况我手中这本还是上个世纪的“古董货”,所以,说是捡了便宜也不为过。
我颔首笑了笑,不想失掉这绝好的机会,便不带任何犹豫,一拍即定:“好,我收了。”
双方爽快,自然就能省掉很多事情,这也是我在面对各种客户时无比渴望的东西,我倒一直都很欣赏这种交易大方爽快的商家,如此对谁都好。
在将书递给老板的间隙,兜里的手机突然响了,是一同出差的同事打来的,我向老板指了指手机示意接个电话后便快步走到门口接通。
同事问我什么时候回宾馆,因为再有两个小时,回程的高铁就要发车了。
听电话时从背后走过来一个女人,但我忙于回复,没有注意到,她本想穿过我旁边的空隙进到店里,但发现大半扇门都被我整个人挡住之后只好作罢,她拍了拍我的背,对我笑着,耸肩摊手地说了句“不好意思打扰了,能否请你挪个位?”
我反应过来,略带歉意地退到一旁,她笑容更展,说了句“谢谢”便与我擦肩而过进了店里。
她与店内老板似乎是老熟人,两人互道寒暄有说有笑的,没过多久,她便取了走一直搁置在桌上的牛皮纸袋,与老板道完再见朝门外走出,而那纸袋里面装着的应该是她提早买好的书。
她从里面走出来时我刚好接完电话准备进去,与我对上视线时她仍带笑意,而我颔首一笑以表回敬。
付完款,我取走桌上的另一个袋子,也向老板做了简单的告别。
出门望着车来车往的街道,竟莫名又有了些舍不得,明明刚开始还想快点离开来着,现在看来也并非如此。我轻声叹了口气,携步往公交车站走去,心里不禁响起某句话:“一个人的留恋情结总是能毫无预兆地出现在任何地方。”
此刻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
我猜自己之所以会有这种情结,极有可能是因为一直到今天我才反应过来自己将会离开这里的事实,太过突然,致使自己没有缓冲的时间;又或是因为这里和我工作的城市极其相似却又各不相同,处处充满简单、安逸。
这两个东西在我们那里是鲜少存在的,身处最繁华都市,所有人都在为寻求安身之地而挤破头颅,可谓是竞争激烈。也许任何一个地方抛去工作和生活都是这个样子,但我就是不可避免地对这里产生了一丝感情。
两个小时以后,我便要坐上回程的列车离开这个充满人情味的城市,这里还残留着我的几点痕迹,也许我还会再来,再到这个书店来逛逛,和老板畅谈一下人生,也许是一人前来,也许是和别人一起。
但,总会有时间的。
到家之后我并没有直接去找秦知远,主要是不想就这么风尘仆仆地跑到他面前惊扰他。至于礼物我也暂时搁置了,因为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毕竟出差要人命,比上班累多了,在客户那儿的时候还没太大感觉,回来趴到床上才知道什么叫做“精疲力竭”,甚至连眼皮都不想再睁开半分,倒头就睡。
礼物嘛,什么时候给都一样,也不差这一两天。
除了出差,光是这几个月的忙碌也够折磨人的。多重压力下,我的精神似乎也在跟着恍惚,这也就导致最近睡觉老爱做梦和失眠,并且这个状况在我身上已经持续很久了,夸张的时候甚至可以将多场毫无逻辑的梦境合二为一,组成更加迷惑神经的画面,就像一部完整的电影在我脑子里放映。
我常常都会被自己的蠢梦无语,到最后又躺在床上笑出声来,跟个傻子一样,但其实某些内容真的挺有病的,如果有人问起我,我肯定分享出来让他跟我一起笑。
当然多梦带来的后果对我来说也是沉重的一击,脆弱的头颅不堪重负,于是越睡越困就逐渐成为我当下最苦恼的问题。
现在提起这事儿,其实有个很主要的原因,那便是这次又梦到了秦知远。
随着做梦的频繁,我发现只要一梦到他,那么这场梦就会随着里面夹带的情感变得非常清晰,并且能毫无遗漏地留存在我的脑子里,如壁画一般挥之不去。相反,如果是除他出现以外的其他梦境,我都不能完整记下来,只有零星几个片段能供我回忆。这让我不止一次觉得,我们的缘分不止于此。
我知道,这多少是受了之前预知梦的影响才开始在意做梦这件事,但即便没有了梦的加持,我们也还是有着无数的牵绊不是吗,我跟他的交情又哪里是用三言两语就能解释得完的,怎么说也得花上一辈子才行。
至于梦的内容,很简单。
在这场梦里,我如愿以偿地进到秦知远的学校,在班级门口亲眼瞧见了他教书育人的样子。果真和想象中的一样,温柔中带点严厉,认真且负责。
课堂上,他读着一口流利的英语为学生们讲课,与平时说普通话时的感觉略有不同,他此刻的嗓音是有些性感在的,尽管只是梦,但也很容易令人着迷。
他时而低头看向手中的课本,时而手拿粉笔在黑板上写字,窗帘微荡,粉笔尖端与黑板剐蹭出的飞灰飞得到处都是,在两者的映衬下他的侧脸柔和而白皙。我就站在走廊外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