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北(1 / 2)
21
签售会的日子如约而至,一大早,纪如斯就被编辑的电话叫了起来。他的好编辑已经带着化妆师杀到他家门口了,纪如斯叹了口气,认命地从床上爬起来,躺在他身边的陈思华困倦地睁开眼睛,好像也想跟着起来一样。
“你再睡一会儿吧。”纪如斯按住他,把被子往他的身上盖了盖,“我今天有工作,要出去一趟。”
现在是早上六点,昨天他睡得还算早,但是体内的生物钟依旧发出了抗议的声音。
纪如斯打开门,发现站在门口的编辑已经化好了全妆,不由在心底赞叹她的敬业。
“纪老师,今天的流程我昨天已经跟你确认过了,因为现场会有媒体采访,所以我希望你可以给读者们呈现出最好的状态。签售会结束后,下午还有作家协会组织的一个交流讲座,届时请你务必参加,好吗?”
“好”
纪如斯没有任何拒绝的余地,化妆师走到餐桌边架起化妆镜和灯光,拿出琳琅满目的化妆用品,她的助手则是从行李箱里拎出一套西服递给他。
纪如斯换好衣服出来,乖乖坐下,任由化妆师在他的脸上捣鼓。
半小时后,他被编辑塞进车里,前往签售会的会场。
八点,签售会准时开始。
按部就班地走完演讲、提问、互动环节后,终于到了签售会最重要的一个部分——为读者签字。
纪如斯写的是儿童文学,因此现场带着孩子的家长比较多,也有高中模样的学生,结果一问人家才初中,于是只能尴尬地笑一笑。
“你好。”纪如斯签字签得手有点疼,抓紧时间喝了一口水后,他接过下一个人递过来的书,一抬头,却见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来人穿着马甲西装,相当正式的装扮,就是脸色不太好,样貌虽然英俊,但是成熟且阴沉,站在一众风华正茂的学生中十分格格不入。
不是方岚竹又是谁?
“纪老师。”他目光灼灼地看着纪如斯。
今天纪如斯化了妆,又精心打扮了一番,本就出彩的五官被仔细勾勒,像极了古代大师笔下的工笔画,那张白皙的脸比瓷器还要细腻,画了眼线的眼睛眼尾挑起,无端透出些清纯的妩媚,看得方岚竹心痒难耐。
他们已经许久没有说过话了,直到出声的那一刻,他都觉得自己尚在梦中,只有在梦里纪如斯才会愿意理得他这么近。
但是纪如斯没有再看他,只是低下头快速地签了字,将他的书放到旁边,礼貌但冷淡地说了句“谢谢”。
连一个笑脸都没有。
方岚竹没有在意,他贪婪地用目光描绘着眼前的这个人,想跟他再说几句话,于是他急切地张口说道:“纪老师,我很喜欢你写的故事,有时候我会觉得灯笼果是不是主角和雅布的一个妄想,会不会他们永远都找不到?”
听到这个问题,纪如斯抬起头认真地看了他一眼,回答道:“已经摔烂的东西,想要再找一个新的总是很难的。”
他好像在回答他的问题,但又好像在说别的事情。方岚竹的目光一下子黯淡起来。说来可笑,他与纪如斯谈了这么久的恋爱,却连他的一本书都没有看过,直到分手以后,他才去翻阅他出版的那些书籍,却越看越觉得心痛。
方岚竹还想说点什么,就被身后排队的学生挤走了。他收起自己的那本书,目光落在认真工作的纪如斯的身上。
他看起来过得很好,身体已经完全恢复了,甚至好像还胖了一些。
方岚竹矛盾地希望纪如斯过得好,又不想他离开了自己以后过得太好,所以他在感到喜悦的同时,心中又有着强烈的不安定,这种不安在他的骨子里躁动着,促使他想要用力地抓住些什么东西,才不至于让自己失控地冲到台上去带走纪如斯。
“纪老师!”就在他痛苦地与心中的恶魔作斗争的时候,一道爽朗的声音响起,像是打开了某个开关,方岚竹猛地看向那个人。
纪如斯看到来人,脸上露出惊讶的神情,接着他发自内心地微笑起来,如同清晨逐渐染上绚烂霞光的白净天空,他整个人一下子变得生动起来。
方岚竹死死地盯着那个突然出现的人。
是一个很年轻的小伙子,个子很高,应该还是学生,稚气未消的脸上带着邀功似的笑容,让人幻视吐着舌头傻呵呵笑着的金毛,一脸蠢样。
方岚竹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是知道最近他和纪如斯走得很近,几乎每个礼拜都要来找纪如斯。
“你怎么来了?”
“纪老师,我是你的忠实读者,给我签个名吧!”陈思华调皮地对他眨眨眼,变戏法似的从外套里拿出一支包装精致的玫瑰,殷切地送到纪如斯的面前。
方岚竹冷哼一声,这种小伎俩他都不屑去用,在公共场合示爱只会给对方带来难堪,只有毛头小子才会这么做。
玫瑰火红的颜色仿佛点亮了会场,人群里发出小小的惊叹声,纪如斯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了。
方岚竹愣了一下,难以置信地睁大眼睛。
突然,他意识到了自己跟这个年轻人最大的不同,接着他想到了一个早有猜想但他始终不愿承认的事实——纪如斯正在跟这个男人交往,不然为什么会如此高兴地收下玫瑰,还特意放到鼻端轻嗅?
“谢谢纪老师!我会永远喜欢你的纪老师!”
少年人莽撞而热烈的告白如同一枚小小的石子撞在平静的湖面上,荡起一圈圈曲折的涟漪。
不知道内情的人只会觉得他在支持自己喜欢的作家,但是包括方岚竹在内的三个人都知道,他说的喜欢到底是什么意思。
方岚竹又看向纪如斯,见他看似镇定地道谢,实际上他的脖子连带耳朵已经红成了一片,如同娇羞的枫叶,脸颊的颜色也只是因为化了妆所以才没有变化罢了。
这是只有陈思华才能做出来的事情,在大庭广众之下大声地表达爱意,然后还收获了一堆热烈的掌声,就像得到了其他人的祝福一样。
最重要的是,他没有让纪如斯觉得丢脸或难堪。
直率、鲁莽、冲动,这三个绝对不会用来形容方岚竹的词在陈思华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方岚竹清楚地知道纪如斯肯定会被这样直白的爱意打动——又有谁能够不动心呢?
何况陈思华还有一张足够帅气的脸,如果他的性格还很好的话,相处的时间长了,纪如斯肯定会爱上他的。
方岚竹生生地把自己撕成了两份,一份要勉力保持镇定,对面前发生的这糟糕的一切视而不见,另一份却是妒火中烧,疯狂地挥舞着四肢,有一种想要毁掉一切的邪恶冲动。
越是生气,他脸上的表情就越发平淡,眼神也越发变得冰冷,手中的书被他焦躁地卷起来握在手心,此刻已经被拦腰对折,可方岚竹浑然不觉,铺天盖地的疼痛已经占据了他所有的感官,耳边突然出现剧烈的耳鸣声,眼前更是一阵阵发黑,他的胃也开始翻江倒海起来,强烈的呕吐欲望逼他不得不快步走出去,跑到马路绿化带的边上,弯下腰不停地干呕。
胃酸腐蚀食道带来过于尖锐的痛苦,口腔中弥漫着苦意,吐出来的也都是些无色的唾液和酸水,整个胃部像被人用力捏住,不断地抽搐和痉挛起来。心跳也快得不正常,方岚竹的脑子一阵阵发晕,呼吸声越发粗重,他不管不顾跌跌撞撞地迈开脚步往前走,就算走得不稳当也一心想要离开这里,他不愿让自己的这副丑态被纪如斯看见——哪怕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他也不想要冒这种风险。
刚才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