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甜品店(3 / 14)
不改变计划,他原本想接近林朝雨,然后再接近林卫国,让林卫国因为自己的儿子喜欢上一个流奶的怪物而心痛不已。
但林卫国根本不在乎林朝雨。
这是一个复仇者对无辜者的同情,所以宋欢现在一步一步的引导他适应跟别人在一起的生活,引导他适应人多的日子,教他如何经营店铺,这样一但林卫国出了什么意外,林朝雨也能很好的活下去。
他已经打算把奶茶屋赠予林朝雨,可以保证他后半辈子衣食无忧。
至于宋欢。
他准备跟林卫国同归于尽。
这看起来有些偏激,但唯有死亡能消除宋欢对林卫国的恨意。
而他自己,早就已经活够了。
早就说了,那晚讲的故事还有另外一个版本,那是宋欢的噩梦。
他确实被人贩子拐走,但并没有被随意丢弃在农田里,他被抓到了一个郊区的实验室。
实验室在全地下,四周皆是白墙,前一周他只被喂食清水,第二周开始进食正常食物,脖子上手腕上脚腕上都拴着链子,只要他的情绪起伏过大,就会立刻被电击。
所以他不敢哭也不敢叫。
第三周,噩梦开始了。
不间断的有穿着白色大褂的男人来给他喂食一些含有雌性激素的药物,以此来改变他的体态特征,一个月过去以后,他的胸已经隆起像是刚发育的少女。
他的体毛明显减少,早晨不再晨勃。
第二个月他被换了药,只吃了半个月,他就开始流奶。
第一次流奶的时候他很迷茫,胸口很痛,又有点胀胀的痒,奶水渗出乳头来,顺着奶子滑下去。
穿白色大褂的男人进来了,手中拿着一个连接着试管的吸奶器。
他被按在床上吸奶,因为怕被电击,不敢哭也不敢闹。
吸完奶后他的乳房干瘪下去,然后再被喂药,被吸奶,再喂药,再吸奶。
他过得浑浑噩噩,产的奶越来越多,这些人来抽奶的时候还会给他放音乐来缓解他的情绪。
一开始是试管接着他的乳汁,再后来变成了包装精美的小盒子。
他从一开始的10l到后来的30l,有的时候宋欢甚至在感谢,感谢这些人没有用别的东西直接插进他的乳头中取奶。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年,两年,三年。
他十三岁的时候已经习惯了被人赤身裸体抽奶的感觉,他看着那一盒盒沉甸甸的奶水,油然而生一种不舍感。
他在实验员口中听说,这些奶用于去做实验。
他零零凑凑的拼接出了实验内容,这伙人在测试不同的奶水的功效,跟他一样的还有别的人,甚至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因为实验需要对照组。
一个十月份的晚上,宋欢躲进卫生间,唯唯诺诺的敲响了卫生间的水管。
他连着敲了好几天,白天的时候胆战心惊的,生怕白大褂们冲进来把他弄死,晚上的时候继续敲响水管。
就这么敲了几天,终于那边有了回音。
而宋欢发现卫生间的排风口会有纸屑飞进来,他拼了几天,终于拼出来一个水字。
当天晚上,所有房间的水管都爆掉了,他们被白大褂们凑在了一间大的实验室里,为首的人胸上别着胸牌,上面写着林卫国三个字。
宋欢永远也忘不了这个人。
“凑齐了啊。”林卫国故作惊讶的说道,“那今天就给各位一个福利吧。”
他说着笑起来,“各位终日被抽奶却没有性生活,一定很难过吧?所以才会弄出这样的幺蛾子,是不是?嗯?设备淋湿了就不能用了,是吗?用你们的脑子来对抗我们?”他拍了拍手,外面走进来几个精壮的男人。
“别动未成年人。”他意味深长的说,“给孩子们上一课。”
那天晚上,宋欢跟一个女孩子站在一起,被迫观看大人们强奸一般的性交,老人,男人,统统都没有被放过。
那个女孩子一直捂着宋欢的眼睛,她叫他弟弟,她说别怕。
第二天宋欢他们被分成了两两一屋,因为白大褂发现他们经过昨天跟人的接触,今天产的奶更多了。
“怪不得奶牛都是群养,都得放音乐让它们心情好。”被抽奶的时候一个白大褂说道,语气漫不经心,“原来真的能提高产量。”
我们是奶牛吗。宋欢那一瞬间没有感受到屈辱,他只感受到迷茫。
那个女孩子却温柔的对他说不是的。
“不管到了什么境地,也不要忘记。”她小声的说道,“我们是人。”
她拆了手铐脚铐上的电击装置,留下了那看起来进了水的小巧的发电机,默不作声的又积攒了半个月。
那年的生日,宋欢在她的帮助下逃出了实验室。
那是一个兵荒马乱的夜晚,女孩子电晕了前来意图强奸她的白大褂,牵着宋欢到了实验室,她将实验室炸毁了,仅仅用了一个从白大褂身上摸出来的打火机。
那天晚上没有人再出来主事儿,林卫国见势不妙早就溜了。
她一连炸毁了了四个实验室,却一个人都没有受伤,就连那个被她电晕的人最后也被他顺手带了出来。
他们站在被炸毁的实验基地外面,相拥而泣。
“看吧。”女孩子看着地里燃烧的火光微微笑道,“人跟牛最根本的区别就是有脑子,你要记住,我们是人。”
宋欢每每想起这个女孩子,都会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
后来大家报了警就各回各家,宋欢给了女孩子自己家的地址,让她给自己写信。
但他只收到了这女孩儿家里寄来的一封信,信封上还沾着一朵象征丧事的小百花。
“再见了,这无辜的世界。”那女孩子写道,“让没受过伤的人好好热爱这个世界吧,我是不爱了。”
宋欢的闹钟响了。
他从回忆中清醒过来,抹了一把眼角的泪。
他哭了。
下午的时候林朝雨等来了宋欢,这时候他已经做毁了三个蛋糕,没有一个成功的。
他把边角废料收拾起来扔掉,乖乖的等着宋欢来接他。
他今天准备请宋欢去吃烤肉,昨天晚上有一颗洋葱告诉他的,说最近新开了一家烧烤店,很好吃,它的好兄弟都以去那家烤肉店为荣。
这是他第一次请人出去吃东西,还有点紧张。
十五时三十分,宋欢风尘仆仆的赶来了。
“老婆!”林朝雨扑过去,“你怎么才来!”
“在家写点东西,来得晚了,你中午吃了什么,饿了吗?”宋欢摸了摸他的头,“怎么不给我打电话,没想我吗?”
“吃了蛋糕,自己做的!”林朝雨使劲儿的蹭着他,“想了呀,但老婆跟我约好了下午要来找我的嘛,所以就没有给老婆打电话,晚上我请老婆吃烧烤好不好呀?”
“好呀。”宋欢拿出手机来搜索烧烤店。
“我带老婆去!”林朝雨锁上了他的手机,“我知道有一家特别特别好吃。”
“你怎么知道?”宋欢笑起来,“交了新朋友?还是以前跟你爸爸一起去过?”
“当然是我的好朋友小洋告诉我的呀。”林朝雨神神秘秘的从兜里掏出来一颗洋葱,“它说它的朋友都以去了那家烤肉店为荣,所以求着我也带它去,想把自己拌进肉里做一颗幸福的洋葱头,我们带他去,好不好?”
“好啊。”宋欢几乎没有犹豫就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