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1 / 1)
盘子也是新买的。年前马思晴让佟时宇带了好几天孩子,自己一个人去了福元镇上大采购。还不让佟时宇去接她。天晴的时候她就自己骑着自行车去买东西,回来的时候,真的是大包小包,佟时宇帮她拎进了屋里。如果遇上天气不好,马思晴就坐森林小火车去镇上,回来东西少一点,可马思晴也是拖着回来的。屋子里在短短的一个月内,多了好多东西。一台收音机,马思晴说为了解外面的世界。一辆自行车,为了方便去福元镇。两把开水壶,好些布跟棉花还有毛线。马思晴甚至重新买了碗。她觉得日子就应该过得舒服自在些。不过买这些东西也只有佟时宇知道。过年了,马思晴从空间里拿出了一张伟人的画像,贴在家里,十大元帅也要贴一张。红纸,剪窗花,写福字。还有各种平日里生活会用到的东西。被子马思晴也重新买了两床。给家里五人每人买了一身新衣服,鞋子,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当然,只是名义上的买,实际上都是空间超市里拿出来的。虽然她去了好几趟福元镇,但是真正没花几个钱。每次都是在没人的地方把东西装好了回来。早晨她又临时拿了不少肉出来。她喜欢吃牛肉。程思华看到马思晴切完了牛肉,没出任何意外,惊叹:“姐,你这刀功,都快赶上厨子了。”程思华用筷子夹起一片牛肉。“姐,这片牛肉,简直薄如蝉翼,你是如何做到的?”马思晴:“肉冻过之后切片都可以切成这么薄。不信你试试!”“叫我一分钟一片我可能切得来,像你这速度,我有一百个手指头都不够我切。”马思晴:“哪里有那么夸张?熟能生巧而已,你呀就是做得少了,以后经常练习练习。”“家里都是爸爸做饭。不过爸爸做饭可比你差远了。”程余庆正好进厨房,听到姐弟俩在议论自己,一个爆栗给了程思华:“我做饭难吃,可又是谁每次都吃得最多。”程思华没好气地说:“我那是饿了,才给你面子把饭吃完,你可别生出了自己厨艺多么厉害的错觉来!”马思晴听到程思华这样说程余庆,觉得很新奇。她从来没有跟张小娥贫过嘴,但凡她做得不好,张小娥不是骂就是打。呸呸呸,早都过去了,还想那些干嘛。马思晴拧了一下自己的大腿。程余庆看到马思晴的刀功,也不免佩服。
“思晴,你这刀功不错,爸爸这点确实得向你学习。”“爸,您别打趣我,我只是手脚麻利点而已,比不得您。”“别谦虚,你确实厉害。做菜也做得好吃,爸在京市,经常回味。”程余庆对马思晴也是不吝夸奖。佟时宇看着他们一家三口,也替马思晴高兴。运动结束之后,马思晴应该可以彻底接受马淑华了吧?程余庆遛了一圈又去了正屋陪三胞胎玩。他跟马淑华的关系缓和了不少。在京市隔三差五见见面。运动结束之后,马自忠让他俩住一起,他俩扭扭捏捏,拖着。大概程思华结婚了他们就会住在一起了吧!马思晴把牛肉切片,猪肉切块,鱼打了花刀,葱姜蒜配齐了。火锅里要涮的青菜,让佟时宇清洗干净。又拿出了自己腌制的辣白菜,酸菜。饺子就做成酸菜馅儿的,不过马思晴加了点五花肉,剁得细细的。佟时宇揉好了面,就等着包饺子了。马思晴还做了个韭菜鸡蛋馅儿的饺子。韭菜是她昨晚跟冯大娘买的,她自己没有种。马思晴炒了鸡蛋,然后跟韭菜搅和在一起,韭菜馅儿就做好了。佟时宇把面团还有馅儿都搬到了正屋,程余庆,三个孩子加上马淑华帮忙包饺子,佟时宇擀面皮。马思晴在厨房准备炖肉。她放弃了传统东北炖肉的方法,做了京市的红烧肉口味。程思华:“姐,你还会做这个啊?我还以为你们就,一大锅乱炖呢!”马思晴:“我会的可多呢!都从书上看来的。”程思华:“姐,要是让你读了书,我觉得,你肯定能成为科学家。”马思晴:“你别逗我,我可没那本事。”马思晴也没想好自己以后要读个什么样的大学,还要不要继续上一世的行业。过完年可得仔细考虑这件事情了。红烧肉做好之后,马思晴炖了牛肉汤,打算用牛肉汤做汤底吃火锅。鱼还是做成红烧的,清蒸的吃法,东北似乎没有。想起上一世火遍大江南北的锅包肉,马思晴就切了半斤五花肉。看得程思华眼花缭乱:“姐,你,你,你太令我吃惊了,这菜我都没见过!”马思晴:“你没见过的多了呢!包你好吃,这道菜。”锅包肉得现炸才好吃,马思晴就把肉腌制了一会,拌了面粉之后,放置在一旁。数了数菜,还差了一道鸡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