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幸福将尽>(1 / 2)
在我到达下车的地点的,有个叔叔一直跟在我身後,我想试图把她甩开,虽然我挑了一个犯罪率高的城市,但不代表我一来就要被处理吧,但我发现他速度也很快,到了一个转角,我故意停下来等他经过,结果他就停在我面前,与我四目相对,他的皮肤黝黑,身材健壮,剃了平头,身上刺青多倒数不清,包含他的头都是刺青,看的出来他是有在运动的人,但以t型来看我应该有机会打赢他。
「呦!你这个人不错嘛!警觉心蛮强的!」我不想和他说太多,决定先发制人,但他看见我要打人的姿势後,把双手举了起来,这是在告诉我,他没有想打架的意思。
「不要紧张~不要紧张~刚刚听说你是拳击手,我这里有一个能打拳又能赚钱的方法,看你年纪轻轻的,肯定是出来闯荡的吧!去做那些不适合你的工作,不如来打拳怎麽样!」他边说边把手搭上我的肩膀,但我警觉的避开了,他没有说甚麽,只是笑笑地看着我。
我现在确实要有赚钱的机会,但我不想那麽那麽轻易地相信他,毕竟这一看就是要去打黑拳,
还需要一点时间考虑。
和他要了地址後,我们就分开了,分开时他还告诉我,进馆报他名字就好,会有人带我去找他,并且他很笃定我会去。
这几个礼拜,我都在网咖渡过,顺便在这里找工作,但不太理想,真的有想用我的,只有贩毒集团,但这样作j犯科的事情我不想参与,身上的钱也所剩无几,再待下去我连吃饭钱都没有了,所以我去洗了澡後就离开了这个地方,这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城市,路上随处可见的都是一些罪犯,罪也有大有小,我藏身在这样的环境最不容易被找到,因为真的无处可去,最後我选择在桥墩下度过今天。
「你们放开我!」
听见脚步声与吵架的声音越往桥墩靠近,我r0u了r0u眼睛,躲到能将自己全部身t遮着的柱子後面,现在时间大概已是凌晨,这时间会出现一些争执已经见怪不怪,只希望他们别在这杀人,不然我今天又要找其他地方睡觉了。
「放开我!」一个nv人的声音响起,嗯这是一个nv生部适合晚上外出的城市,强j犯可能满街都是。
「不是娘们谁会大半夜来这个鬼地方啊?你这不就是来躲债的吗?」一个声音粗旷的男生,他有一颗啤酒肚,看起来已经是个中年大叔了,但好像是为了在这里看起来b较难欺负,他的刺青包满整只手。
「唉!nv人来这里就是卖艺赚钱最方便了,你都选择半夜到这里了,难道不是为了好找这种工作吗?」另一个男生看起来b较年轻,像是刚来这里不久。
「我只是来找人的放我走好不好。」我看不清nv生的样子,但可以确定她很年轻。
「不是来这儿找人谁信啊?我们会付你钱的!」说完大叔就打算把k子脱掉,另外一个男生见状更用力的扣住nv生的身t。
我看不下去了,虽然这件事在这里很常发生,但不代表在我面前做这件事是合理的,我走出草丛,那两个人似乎太兴奋根本没注意到我。
我从後面掐住大叔的脖子,大声斥喝另外一个男的把手上的nv孩放开,那个nv孩抬头,她是莎曼莎在我楞神的时间,大叔用力地咬了我,另外一个男的野放开了莎曼莎,他们打算先把我处理掉,反正在这里si了人也是很日常的事情了,我来这里後都戴着口罩、帽子,他们也无法辨识我的年龄。
「兄弟你这样不厚道喔!」那个大叔说着拿出刀要往我身上砍,我躲开把另一个男生当成挡箭牌,他很轻我可以很好的c控他,但大叔仍然没有要停止他的动作,猛往我身上看,我把男生推了出去,让他肩膀藉由惯xcha在大叔的刀上,他们知道现在不该把刀拔起来,不然那个男的绘当场身亡。
只剩一个赤手空拳的大叔,我很有把握自己可以赢他,在几拳之後大叔已经昏倒了,而另外那个男的坐在旁边不敢动,我拔起他肩膀的刀,血像控制不住那样一直流出来,我猜这个伤口深也有快十公分,接着那把刀就cha在胖大叔的脖子上了。
「你为甚麽要来啊!我是不是那天就告诉你这里多危险了!」找了一个新桥墩,我抓着莎曼莎就吼道。
「你走之後,我哥又和之前一样了」她唯唯诺诺的回答我。
「你可以去找叔叔、找邦妮!」但这不会是她可以这样不顾自身安危来找我的理由。
现在大概五六点,已经有些人出来活动,因为我的声音,x1引了一些人往这里瞧,幸亏桥墩隐蔽,不然现在让大家看见莎曼莎肯定没好事,我怕她等等回家的路上被人跟踪。
後来我再带她去好一点的旅馆洗澡,她在浴室里面,隔着一扇门我也b较好对她说狠话「你不要再来了。」
「甚麽啊?水声太大了,我听不见」我猜这是莎曼莎在装傻。
我用很严肃的声音告诉她「你再来我下次不会救你,在这里惹事可没好事,我不可能为了你一次次冒这麽大的风险!」
就这样我们两个陷入很长的沉默,我坐在床上,等她洗完澡要带她离开,忽视掉她在厕所里的啜泣声,
她洗完澡出来,头发shsh的散在她的衣服上,我怕她会感冒拿了一个毛巾披在她的头上,「快擦吧,等等该走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很久没见了,现在的她让我觉得b过去更漂亮了。
「我不走了。」她坚定地看着我。
「你不要说这样的傻话,这里不安全,而且你哥哥」话还没说完她就抱上了我。
这一晚我们甚麽也没发生,因为我再努力地找工作,或许这样做是错误的,但此刻的我也舍不得她走了。
就像我:你最好永远伫立於yan光之下,因为当黑夜降临之时,我便会使大地寸草不生、使万物血流成河、使一切生灵涂炭,使你各位看不到明日的太yan。
後来我选择离开平哥,去其他地方打b赛,那边的老板告诉我,b赛赢了他不只会给我钱,还能帮我用来武器,我用丹尼尔作为化名,一是为了不让平哥知道,二是之前读书读到的一段话,这已经是莎曼莎过世後好几个月了,加洛和他的爸爸身边总是围绕着很多人,我根本没有机会靠近,直到有消息说他爸打算再婚,得到这个消息後,我让新老板帮我提昇对手难度,就当是锻链我自己吧,而这些提升的对手,有的会用药、有的会私藏武器,几乎每场b完我都满身是伤。
婚礼前几天,我就已经守在附近,加洛当天好像会b较晚到场,但这对我来说算是好事,一次解决一个甚至可以看见他因为失去家人绝望的表情。
当天每个嘉宾都是西装、洋装打扮得很正式,而场外也没有人在守门,这就是为甚麽我选择今天,因为他们道上好像规定了特殊日子,不会互相侵犯的规则,这也算是一种互相尊重吧!
而我也戴着帽子、口罩,在这里看起来格外突兀,却没有一个人怀疑我,我等到婚礼钟声响起,新人进场时把电闸砸坏,在後门的位置点燃了火,再绕道教堂门口,把门封si,点燃整间教堂。在确定两边火势都烧到教堂内,里面的人试图打破窗户逃出来,我便会拿出我准备很久的蠍式手枪,一个一个把他们打回去,听见里面的防良好像开始倒塌了,我才调转方向要去等加洛,但我发现他已经来了,甚至对火灾现场感到兴奋,他快步朝我走过来,我却拿枪s他的腿,他吃痛跌到,但仍旧在笑「我们交个朋友吧!」他这样跟我说。
我本以为他会因为父亲的离世感到难过,但显然的他并没有,反而我疯狂的举动激起了他的兴趣,我走到他